❶ 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呢
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承担多少,需要看双方的保证范围处理。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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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车贷担保一般是哪种担保呢
车贷担保一般是连带责任保证。以下是关于车贷担保的详细解释:
连带责任保证:在车贷中,担保人需明确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贷款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这种担保方式确保了贷款方在借款人违约时有明确的追偿途径。
担保人的权利: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担保人在替借款人偿还贷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担保人的利益,避免了其因担保行为而遭受无谓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车贷担保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条款规定了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将其资产抵押给债权人,以确保债务的履行。虽然这一条款主要描述了抵押担保的形式,但它也强调了为债务提供担保的重要性,并为贷款方和担保人设定了清晰的责任与权利框架。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虽然不涉及资产的直接抵押,但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同样为贷款方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❹ 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的期限
1.债权人如未能在保证期间内提出担保请求,则贷款担保人无需继续担责。
一般的保证期限设定为6个月,除非双方另行约定。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起诉或仲裁机构申请,否则保证人免责。
3.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如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同样免责。
4.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指出,债权人与保证人可自行约定保证期间,但如该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结束,则视为无约定;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后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2、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2、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