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出国留学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请问出国留学贷款需要担保人。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贷款)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Ⅱ 帮别人担保贷款没还 出境签证可以吧
你可以申请签证,因为外国的签证不管通过不通过它都收费,作为外国政府收入的一部分
由于你是担保,如果不还,对你经济能力会打折扣,如果数额比较多,会影响你的信用,所以不建议申请出国的签证,通过率也不会高,特别是旅游签证对经济能力要求还是挺高的,所以先让人家去还钱,没有什么担保了,你签证不就没影响了啊
Ⅲ 我爸贷款没还,我作为担保人可以出国旅游吗
如果没有被限制高消费,可以出国旅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Ⅳ 做了亲戚的购房贷款担保人,是否影响自己比如说影响自己的以后贷款,出国等
给亲戚担保购房贷款没什么影响,一般情况银行都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当然还要看你的亲戚是否按期还款,若到期还不上款,你就有连带责任了。
Ⅳ 贷款出国打工逾期会有什么后果是担保人偿还还是会回国
是担保人进行代偿,仅供参考。
Ⅵ 假设我帮人担保,借贷人跑了,我能出国吗如何出国担保人是外国国籍。
也是醉了
Ⅶ 留学担保人需要哪些条件
国家公派出国需要有两方担保:一方可以为你父母中的一个,另一方不得是你父母,可以是你其他亲戚,朋友,甚至是大学老师等都可以。
担保的内容是:如果他违约了(毕业后没有回国工作两年以上),需要赔偿资助金额13%,如果他又没有能力赔偿,就要担保人来赔偿了。
Ⅷ G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那么我还可以出国劳务吗
可以的!担保是私人行为,不影响出境
Ⅸ 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法院判决连带责任后未还款,还能出国旅游吗。
如果没有被限制高消费,可以出国旅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