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公积金贷款找的担保公司,房产证下来后必须交给担保公司或者办理他项登记是吗
是的。
补充: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2. 公积金贷款必须找担保公司吗是不是公积金违规
公积金贷款并不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只要能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即可。
公积金贷款担保条件是指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新闻为搜房网资料,非目前即时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3. 上海纯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必须找担保公司啊
公积金贷款是要支付担保费的,根据你贷款年限和金额来算出的,你用公积金贷款,从交易过户到新产证出来,银行需要担保机构来消除这个阶段的风险,所以有住房担保机构。这个保费以后抵押贷款还清是可以部分退款的。
4. 我公积金贷款买房,因征信有问题要找担保公司担保,公积金中心才给贷款。找了担保公司担保,可是担保公司
就是担保公司帮你在公积金中心做担保,然后这个反担保人就是在担保公司给你做担保。
整个意思就是:你若在公积金中心违约,公积金中心找你和担保公司追责,然后担保公司找你和反担保人追责。你是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是在你没有能力履行的时候付连带责任的人。
担保公司本身和他要求的那个反担保人是一样的角色,无非是针对的主体不同。
5. 住房公积金贷款找担保公司担保要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需要找担保公司的。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规定:
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契税:房款总额×1.5%;
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6. 同样是公积金贷款首付20%,别人找担保公司就可以我们找就不行,是怎么回事
公积金贷款正常是不用担保人,不用预交押金,凡是需要这些的都不是公积金贷款,或是高利贷、或是非专业房贷银行干的糊弄人的事,需警惕。公积金贷款是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在开设有公积金存款专户的建设银行办理的房贷业务。建议直接早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管理中心会根据你的情况具体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7. 公积金贷款找担保公司的问题
开发商肯定没有配合的义务,贷款是你个人的事,跟开发商有什么关系。
上海北京不是你们那样的。
如果他们收了担保费,他们肯定要负责任的。这个做法是不合理的,不想有风险又要赚钱那里有这种事的了!
我做了这么久的房产,没碰到过你这种事!
8. 公积金贷款额度跟担保方式有关系,找担保公司是不是一般都能贷够满额
每家大小银行政策不一样,也就是说每家银行给你的额度和利息都不一样。所以建议你可以尝试找担保公司,毕竟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办理,让他们帮你找哪家额度高利息低,也省的自己麻烦,你说是吧?
9.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还要请担保公司担保担保费是怎么收费的
需要交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是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担保中心是为购房者承担责任和风险;市属收取担保贷款额*0.5%;国管收取担保贷款额*0.3%最少收费是300,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做面签的时候缴纳,另外如果放款的时候是见契税票放款的话需要额外交纳2000元担保费。
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9)公积金贷款找担保公司扩展阅读: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四、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10.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公司担保么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不是必须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也可以住房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以安徽省为例。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住房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省直分中心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的现值以合同价格、相关部门公布的基准价格核定的房屋价格或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其抵押额不得超过抵押物现值的70%。
使用本项贷款购买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在借款人取得所购住房所有权和办妥抵押登记之前,开发单位应向省直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交纳保证金,签订保证合同,由开发单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采用住房置业担保的,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经省直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为省直住房公积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公司须与借款人、受委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以住房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由担保公司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三)单位集资建房应提供计划、土地、规划、房产等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由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经省直分中心同意可由具有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借款人以国库券、银行存单作为质押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10)公积金贷款找担保公司扩展阅读: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 借款人至省直分中心申请贷款时,个人和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省直、中央驻肥单位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现役军人配偶、转业军人,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第五条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三)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购买新建房、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政策规定的比例;
(五)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省直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六)同意按照省直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省直分中心有权不予贷款或限制贷款:
(一)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之日起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正常申请额度的50%;
(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省直分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个人信用记录不符合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并用于本人家庭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