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妇女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办理流程
不同地方,不同银行,有不同的流程和规则。以厦门为例。
扶持对象及条件:
1、持有厦门市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创业女性(营业执照法人);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岛外纯农业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扶持项目范围:
1、所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合法经营活动,且创办的实体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投资行业要求的其他证照。
2、优先支持科技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家乐”“渔家乐”“家庭农场”,或以女性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各种适合妇女创业的项目。
扶持方式:
1、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每年分三批次申请。
2、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每人最多可享受2次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申请流程:
1、由申请人向所在村(居)妇联提出申请:(1)填写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村居、镇街妇联走访了解情况。
3、区妇联抽查、汇总、审核。
4、市妇联审批、提供公示名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在申请人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妇联出具贷款办理通知。
5、申请人凭通知单在20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经办金融机构办理。
Ⅱ 农村妇女创业无息贷款怎么办理
一、办理手续需要提交的证件资料主要有:
1、书面申请;
2、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6、经营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按照自愿申请,先去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填写《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审核表》,资料初审通过后推荐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认定,最终由商业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因此建议先在银行核实个人征信信息无误之后,再通过社区街道申请审核办理。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等各类人员创业提供的扶持资金。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期限为2年且免息。
(2)创业担保贷款妇女贷款扩展阅读
对于提出无息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人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0年12月31日以前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亦可继续使用);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和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大中专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证》和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残疾人:需要有残疾证明以及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回乡创业农民工: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部门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6、城乡自主创业妇女: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诚信证明;
7、合伙经营。
Ⅲ 妇女创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的一项贷款业务。
1、贷款原则: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妇女贷款对象和项目及时得到支持和帮助,又要确保信贷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农村信用社不受损失。
2、贷款对象:
(1)具有榆次区户口,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劳动和创业技能,有创业愿望和项目,各级妇联表彰的妇女典型;
(2)各级妇联组织扶持的妇女种植、养殖、加工或承包大户;
(3)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农产品女经纪人;
(4)回乡创业的各类院校的女毕业生、女农民工;
(5)女性创办或以吸纳女性就业为主体的农村合作社、协会、联合体;
(6)家庭成员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7)所从事经营活动项目合规合法。
Ⅳ 什么是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09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积极协调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原国家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共同下发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这是妇联组织推动国家政策层面首次明确将妇女作为政策受益的主体、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金融部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一项具有突破性意义的创业扶持政策。
Ⅳ 妇女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办理流程
一、妇女创业贷款所需条件:
1、申请人年龄和贷款年限之和小于60;
2、经营项目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个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金额的30%;
3、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
4、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的技能;
6、涉及贷款的经营项目已经开始并已经有部分投入;
7、当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时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能是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二、创业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贷款的妇女要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妇联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
(1)《再就业优惠证》;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3)贷款申请书;
(4)贷款项目计划书;
2、妇联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证明,报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妇联部门将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后的贷款申请人资料报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担保。
4、妇联部门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担保部门确认合格的材料报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后完善各项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5、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将数据汇总报到妇联组织。妇联组织对银行报送的数据确认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贴息划转银行账户。
6、借款人根据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并按规定的还款计划将还款资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还款,直至本息两清。
(5)创业担保贷款妇女贷款扩展阅读:
妇女贷款需要准备的东西:
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高等或中等院校《毕业证》、各级妇联的表彰证书、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参加职业技能、科技或创业培训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详细住址说明等;
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审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项目的有效资料及可行性报告;
7、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妇女创业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创业贷款
Ⅵ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自愿申请→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推荐→区妇联初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区担保公司复审并承诺担保→区信用联社核贷。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6)创业担保贷款妇女贷款扩展阅读: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
1、开城镇农业户口;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的妇女;
4、贷款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担保方式可采取担保人担保和联保。担保人担保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的,必须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必须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
联保必须是在乡镇推荐担保的基础上,方可实行3户联保方式(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联保),原则上额度不超过5万元。
5、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等条件下,未贷过款的妇女优先。
Ⅶ 妇女创业无息贷款条件
申请创业贷款条件:
1、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贷款申请人年龄必须要在18-50周岁以内。
3、必须在失业长达6个月才可以申请。
4、须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就业失业登记》,可以凭借此证明营业执行(复印件也可)税务登记证件以及店面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5、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6、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7、贷款担保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8、相关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Ⅷ 妇女创业基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妇女创业基金贷款需要的手续有
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高等或中等院校《毕业证》、各级妇联的表彰证书、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参加职业技能、科技或创业培训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详细住址说明等。
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审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项目的有效资料及可行性报告。
7、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8)创业担保贷款妇女贷款扩展阅读
妇女创业基金贷款的贷款条件
1、贷款原则: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妇女贷款对象和项目及时得到支持和帮助,又要确保信贷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农村信用社不受损失。
2、贷款对象:
(1)具有榆次区户口,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劳动和创业技能,有创业愿望和项目,各级妇联表彰的妇女典型;
(2)各级妇联组织扶持的妇女种植、养殖、加工或承包大户;
(3)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农产品女经纪人;
(4)回乡创业的各类院校的女毕业生、女农民工;
(5)女性创办或以吸纳女性就业为主体的农村合作社、协会、联合体;
(6)家庭成员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7)所从事经营活动项目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