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人还清贷款以后担保人的合同是否就解除了
贷款还清的那天,银行会给你出份证明,上面就有一切抵押、担保从那天起终止,担保人的合同当然解除了
2. 银行对借款人到期未还的款,进行核销处理过,担保人还要承担全额连带
银行为什么要担保人,就是为了把控风险,借款人还不上的话,就担保人还款
3. 贷款一年到期后 担保人需要承认责任吗
如果贷款人无法还清款项, 担保人肯定是有责任的
既然当了担保人, 签署了相关协议, 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 担保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三个担保人 共同承担
如果是有抵押物的, 那么银行收回抵押物, 或许不会追究担保人责任
如果没有抵押物, 那么三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无法还清的话, 银行有权诉诸法律渠道追究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应责任
金额如果不大,可以与银行协商,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4. 银行贷款还清后,担保人需要做什么吗.
你好你在哪呀还清后担保人就没事了
5. 农村信用社贷款,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要负的责任
方法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5)贷款核销后担保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担保,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第二条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
第三条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第四条 担保书中应当载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暂缓执行期限、担保期间、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执行人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时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等内容。
6. 如果贷款人还款完毕后,担保人有征信吗
假如贷款人逾期还款造成征信问题,担保人也会在征信中查询到。但具体看影不影响担保人自己的贷款办理
7. 银行抵押贷款后为什么还需要担保人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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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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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贷款担保人可以取消吗
有些人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迫不得已会借高利贷,高利贷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可能产生高昂的利息。法律并不会对双方约定的高昂利息加以保护,也就是说当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支付高昂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很多高利贷担保人对担保高利贷的行为有疑虑,或者其担保行为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权利行使撤销权的。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显失公平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担保人行使自己的撤销权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行使,法律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当担保人没有在规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担保人也就无权行使撤销权了。担保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注意借款主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且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因担保行为造成自己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9. 银行不良贷款核销,个人担保责任还在吗
核销了一般担保人不会留不良记录。但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咨询贷款银行。具体的会不会留不良记录是银行的征信系统说了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