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担保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还有担保期限吗
保证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法律上视为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Ⅱ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期限吗
担保人没有法律期限,除非是担保的这笔钱都还完了,接下去没有去担保了,那期限也到期了。
Ⅲ 与银行的贷款已经还清,与担保公司的担保合同是否同时时效
楼上的回答意思很清楚了,采纳她得吧···主合同失效担保合同随之失效。
Ⅳ 贷款期限20年,5年没还了,担保诉讼时效
5年之间有银行要求你提供继续担保之类的告函让你签过吗?
如果没有签过,那已过了两年诉讼有效期,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既然银行还是起诉了,我估计银行跟借款人之间有过展期合同或是其他什么的,比如贷款催收函一类的文书让借款人签过,这样就能保证诉讼时效,但如果没有征得你的同意过,那你是不再承担连带责任的。
只要能确定5年间你没有跟银行关于这笔贷款签过什么文书之类的,那你肯定是不会被告的,放心吧。
Ⅳ 关于贷款担保还款期限的问题
对,只要逾期就得无限期的加,利滚利。每天的滞纳金不到3/1W。
补充回答:合同你应该有吧,谁违反了,上面写着应该怎么办。两年内不至于翻几番。看你逾期本息是多少了。按照合同的规定,银行不会多收钱的,你个人觉得不公平,也没必要去计算他。看看需要补交多少能全款,尽快交了吧,不然每天斗在涨。
Ⅵ 给人银行贷款做担保一般期限多长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关于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由此可见,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但若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Ⅶ 担保过了两年,贷款一直在还,担保时效怎么算
你的担保已经过了两年的时间,但款一直在还,但是担保时效的话可以根据你的贷款合同来计算,要直到贷款还完为止,你的担保义务才会结束。
Ⅷ 请问购房贷款还清后,两个月后再去担保公司办理撤销手续可以吗,最多时效多少天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借款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第一步,公积金贷款正常到期还清后,银行会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批量打印还清证明并转交担保公司,届时,担保公司会逐户通知借款人领取相关材料。借款人如果想在担保公司通知之前领取还清证明的,可自行至还款银行网点领取或咨询。各银行的还贷受理点,可通过点击公积金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咨询。
第二步,借款人带好相关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撤销担保手续,担保公司出具注销抵押申请书、他项权证;
第三步,借款人持注销抵押申请书、他项权证、房产证、身份证到产权登记窗口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还清贷款的手续必须由主借款人或房屋产权共有人本人办理。
Ⅸ 银行贷款,一年的担保期限到期了是不是担保就失效了债务人贷款没还清担保人能续签吗
你说的担保期限应该是指的主债务的保证期间。一年的保证期间是指,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而不是自签订保证合同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