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变更贷款用途是不是担保人就不要承担责任了
认定借款方是否改变贷款用途,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系统的评价:首先,应当对照贷款合同中有关贷款用途的约定,如果约定具体明确,那么,未按照该用途用款即构成改变用途;如果约定不具体,仅仅约定“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那么,只要是用于二者,不论具体用途,均不构成变更贷款用途。
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一定的依附性。根据担保法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担保责任。变更贷款用途系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根据以上回答,可以对贷款用途是否变更做一下判断。如果贷款用途确实变了,又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贰』 房产抵押贷款,用途没变,算高利转贷罪吗
没有支付任何本金及利息,即没有获利,不涉刑。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建议诉求要把控好。
『叁』 贷款用途不真实对担保有效性有什么影响
有影响,贷款的用途不真实(虚假、伪造),银行有权收回贷款金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影响后期贷款业务的办理。
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亦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了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同时保障金融安全、控制次级抵押贷款,银行普遍对贷款申请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对贷款用途做出一定限制,要求买房人自有资金的支付达到一定比例等。
贷款用途、借款人工作、收入信息等对银行的授信业务具有特殊利益。不仅损害了第三人银行的利益,而且还侵害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亦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双方关于贷款的委托合同无效,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在骗取银行授信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属于损失,双方应根据各自过错分担。
『肆』 借款人擅自改变了借款用途,现在还不了款。银行起诉要担保人还,担保人能免责吗
既然担保,就应当承担归还责任,用途改变,不能免除责任。
『伍』 借款人从银行贷款20万,但实际用途与合同上注明用途不一致,信贷员也没审查,我的担保可以算无效吗
肯定有效,其实贷款用途银行都不会审的很严,就是走个流程就是了。担保需谨慎
『陆』 贷款用途改变导致不能归还,会被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吗
贷款用途改变导致不能归还,会被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法193条之相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柒』 银行给贷款户流程监管资金使用用途改变贷款户换不了贷款担保人可以拒绝还款吗
您确定银行监管资金使用用途了吗?如果有证据,可以拒绝还款,如果您没有证据,这笔钱您是要负责的
『捌』 诉银行不监管贷款用途要求担保合同无效
你说的这些是很难证明的,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你尽到了义务,且银行默认对方更改约定的用途,而且你提出过相关的异议,还要看你们的贷款合同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否则你还是承担还款责任的。
『玖』 银行的贷款,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现在款还不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借款用途的变更,虽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却无形中加大了担保风险。
认定借款方是否改变贷款用途,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系统的评价:首先,应当对照贷款合同中有关贷款用途的约定,如果约定具体明确,那么,未按照该用途用款即构成改变用途;如果约定不具体,仅仅约定“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那么,只要是用于二者,不论具体用途,均不构成变更贷款用途。
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一定的依附性。根据担保法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担保责任。变更贷款用途系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拾』 虚构事实改变贷款用途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担保人的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