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地车辆可以在北京办理车辆抵押贷款吗
一般情况下,车管所只受理当地车辆的抵押登记,也就是说,京牌的才可以在北京办理汽车抵押。
银行是不会受理外地车辆抵押贷款的,因为操作起来会比较麻烦。
但是,也会有一些正规的小贷公司是会受理此类抵押贷款的,对于急需钱但有自用车子的人来说,可以寻求当地正规贷款公司的“帮助”,当然利息相对会高,而且会手续一定的手续费用,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做选择。
此外,办理汽车抵押贷款,借款人一定要注意,正规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前,是不会收取任何贷款费用的。
❷ 车辆抵押要去车管所办理什么手续
建设银行汽车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❸ 车辆抵押贷款需到车管所办理什么手续
❹ 车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1、一般如果是购车后的抵押,则银行一般不会直接放贷,汽车属于消费类物品,只有通过社会一些金融机构进行担保性代款。具体向这些机构咨询。一般为: 汽车抵押贷款(手机网络“网络现金贷”,寻找最懂你的借钱方式)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等; (4)银行或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2、如果是购新车时的申请贷款: 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祝好运。。。
❺ 车辆抵押贷款需到车管所办理什么手续
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内容
(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三)抵押登记的日期。
一、抵押登记
(一)办理地点:
办理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
(三)收费
不收费。
(四)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五)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效的;
2、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注销抵押登记
(一)办理地点:
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
不收费。
(四)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❻ 上的外地车牌还完贷款后是自己去外地车管所解除抵押还是购车地帮忙去解除抵押
您好,贷款还完一般需要等待一个月时间车辆登记证才能到4S店,解除抵押是否代办取决于购车时与卖方的交谈结果,一般收了抵押费的都会帮客户代办,自己办也很简单带上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到车管所办理就行了(部分品牌车辆还需要提供放款公司给的解除抵押证明)
❼ 汽车抵押,怎样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抵押手续
可以办理。
汽车抵押当地车管所申请抵押登记,申请登记时,需要填写申请表,双方必须共同填写。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管所会在申请后一日内完成审核,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7)外地车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车管所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第二十六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