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为公司担保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1)你和你老公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们夫妻现有的或将有的全部财产为该笔借款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意味着,在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直接要求你们夫妻偿还全部欠款。
(2)反担保有效:但是有效并不意味着你们夫妻解除担保责任。在出现不良时,银行仍然可以要求你们夫妻偿还欠款。反担保的意义在于,当你们代偿该笔款项之后,可以向反担保保证人(老板的另一家公司)追偿。
个人认为,既然你老公作为名誉股东和法人代表,肯定和实际老板存在某种紧密的关系,才不好推脱。至于要不要在担保书上签字,关键还是看这个老板的信誉和这个公司的偿还能力。
B. 企业和个人为企业担保贷款
你这样问,估计是你“被当法人和股东”了,或者老板要求你这样做,哈哈
如果你觉得这家公司和这个老板值得你这样做,你可以这样做
如果你觉得这家公司不值得你这样付出,那没必要
一般贷款都会提供抵押物,执行的时候会先执行抵押物,然后追偿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不然啷个叫有限责任公司呢,你的征信报告(也就是你的信用报告)肯定会受到影响,上面会明确地写明你是该公司的法人及股东,这些征信会伴随你几年,你要慎重!
C. 您好 我公司为朋友公司做出担保,担保期限没有到期,我不想在担保啦,怎么可以取消担保
你作为担保人是有合同的。现在不想做,除非对方同意。否则须待合同执行完成才可以。
D. 个人为公司担保贷款问题
公司还不上,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银行可以要求你还款,直至还清为止,这当然会连累你的家庭。如果贷款程序、手续完备,企业提供贷款资料真实,你所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你的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骗贷,提供虚假信息等),而你作为股东又参于并知情,这可能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这种事以后最好不要做,这是原则问题。
E. 公司贷款个人担保三年期到了自动解除吗
公司贷款个人担保三年期到了可以自动解除。
担保期限:《担保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F. 个人担保为公司贷款,个人有何责任
我是一名科级公务员,为私企担保出现资金链断裂,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G. 给别人担保贷款,如何撤销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解除担保:
第一、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根据《担保法》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担保责任。变更贷款用途系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认定借款方是否改变贷款用途,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系统的评价:首先,应当对照贷款合同中有关贷款用途的约定,如果约定具体明确,那么,未按照该用途用款即构成改变用途;如果约定不具体,仅仅约定“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那么,只要是用于二者,不论具体用途,均不构成变更贷款用途。贷款的实际用途与主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不一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不能一概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