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工作人员与货款人合伙欺骗担保人怎么办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因此,贷款人编造理由骗取贷款,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银行工作人员合伙欺骗,已构成共同犯罪。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B. 银行与贷款人隐瞒担保人私自更改贷款金额是否犯法。
如你所述,贷款人和放贷主体,变动贷款金额,未争取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可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至于是否涉嫌诈骗,需要看双方的主观意识,变动贷款金额是否符合常理综合判断。
C. 借款人诈骗银行贷款,并且欺骗担保人签字,担保人还用承担担保责任么
按实际情况,由于银行并没有存在过错,借款人诈骗银行货款的,担保人仍然有义务就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另外,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D.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承认其他额外责任,仅承担其承诺的担保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注:贷款人将贷款给担保人使用,属于贷款人的私人行为,其间责任需和担保人自行约定。
E. 被人骗银行贷款担保人,
一、担保人的分类
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变更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F. 贷款人欺诈担保人做担保.担保人当时就向银行反映了此事,要求银行终止贷款合同,收回贷款。
到法院起诉银行,要求解除担保,免除责任
G. 被人骗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时候当事人不还款算诈骗吗
被人骗做银行贷款担保人,贷款人贷款到期不还款不算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H. 贷款人被担保人骗了,贷了银行的款,担保人不还怎么办
谁贷的款当然是谁还款啊。
担保人是做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还是银行会向担保人的追讨款项的。
你是担保人还是贷款人啊
I. 某银行与贷款人合伙诱骗担保人担保,后贷款人携款外逃,当地公正解决困难,求高人指点此案如何得到公正处
首先,须确定《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一方必须证明签署合同时受到欺骗或者暴力威胁,是非自愿签署合同的,法律才可以宣布合同无效。问题,往往就出在了“非自愿”这个定义上,除开暴力胁迫可以有直接证据外,威胁、蒙骗、欺瞒等等其他行为导致的“非自愿”,当事人无法提出直接有力的证据。如可确定合同无效,则直接解除担保责任,如不能确定合同无效,则走第二步。
第二、既然担保责任不能解除,那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代偿欠款后,依法取得原债权,可以以债权人的名义,起诉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追偿债权。如果本案有其他担保人,你完全可以把你代偿的损失,转嫁给没有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根据对《担保法》的理解,这种代偿——追偿——代偿的债务传递,最终是把责任追究到借款人身上。不过责任是转嫁了,但是损失能不能得到挽回,还要看被诉人的偿还能力和资产情况,也可能赢了官司但拿不回钱。不过还好,中国没有自然人破产政策,债务的追偿是终身的,并且可以被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父债子偿”(前提条件是,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同时继承债务,继承人不继承遗产也就不继承债务)。
补充:《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当事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000年9月29日公告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一句话,上法院要有证据,就算有证据,法院认不认可还是一说,就算认可了证据,法院是优先保障国家利益,还是优先保障个人利益,这又得一说了,所以,你的责任肯定跑不了,只看是多少的责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