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东决议担保条件不成立,担保还有效么
答:按照《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就担保表决和担保金额做出特别规定,则根据上面公司法的规定100%-37%=63%,如果按50%计算只要有超过31.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并签字,则该项担保决议可以判定有效。本案中有33%>31.5%,超过剩余应表决权的一半。由此可以断定:
1、该担保决议有效。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
2、在担保有效的情况下,33%签字的股东代表公司各自的股份,虽然个人不需要代借款人清偿,但是他们所持股份的公司要作为代偿人为债权人清偿。
3、按《公司法》22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告签署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在公司章程中就担保事项的表决和金额做更加严格限制性规定(比如应该有表决权80%以上,或按股东人数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以防止大股东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等),以避免公司和签字股东承担担保责任。
❷ 有限公司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出具决议对公司贷款进行担保,如何追究责任
首先你说的这个抵押权是否生效必须看该B银行是否已经进行了抵押登记,对未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仍是认可其债权的效力,如对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抵押合同后拒绝办理登记手续,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该民事责任则视同为债权责任了,
❸ 一个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允许为其他公司担保,但还是为其他公司但保了,在法律实务中担保效力如何
你好,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转投资及担保的程序制度】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再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第二款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员召集、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法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及其约束力】的规定,公司章程相当与公司的小宪法,对外公司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担保并非无效,属于程序违法,可撤销。
望采纳
❹ 公司章程中如何看出对外担保的决定有谁做出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中都没有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对外担保的项目建议你参照公司法的规定,个别企业会有对外担保审批政策文件,建议你收集一下,如果内部文件没有就只好参照公司法和担保法的要求了
❺ 法定代表人签字了,但是董事会没有出决议,但是公司章程中明确写了关于贷款要求董事会出决议才能生效,
没有董事会决议,合同是不成立的。出了事,会被认定为法人个人的行为,法人本人要承担责任。公司应该是不承担的。
❻ 公司章程中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需由全体股东通过;但未对公司贷款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况该由几人签字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❼ 公司章程中没有对外担保限额的规定,担保是否有效,求详解!谢谢!
没有限额,可以担保,只要是担保不违反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等强制性规定就有效。
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❽ 公司章程中说明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现只有董事会决议要进行贷款,能被接受吗贷款公司有什么风险
股东大会虽然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与董事会有相应的权限划分,具体划分在公司章程中会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董事会的决议在其决策的权限范围之内就可以接受。贷款一般有抵押或者担保,如果不能如期偿还,将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❾ 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申请贷款需要谁决议,是否必须是股东会决议依据是什么
您好 公司法里面有明确规定 公司重大决定决议应该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贷款是属于重大事项理应有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议。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❿ 公司章程中没有对外担保限额的规定!公司法里也没有,请问对外担保的效力如何判定!
公司不能随意对外担保,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可以。
纵横法律网 保文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