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分析某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问题的大纲怎么写
分析某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问题的大纲怎么写?
Some county in the analysis of the outline of how poverty alleviation funds performance audit problem1 write?
Ⅱ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重点审计领域有哪些
一、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评价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是否符合《扶贫纲要》要求。
二是重点关注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有无建立扶贫项目库,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按照规划下达计划与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地落实到贫困乡、村、户。
三是重点关注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扶贫开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有无通过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虚假投入的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滞留、抵扣及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重点关注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及进行报账核算制度,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
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用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转移、出借、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和使用,有无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是否按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村、户;项目计划批复和执行中有无自行改变计划,扩大(缩小)范围、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上报完成计划的真实性,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到户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将非扶持项目纳入扶贫项目中来等问题,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
四、扶贫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以乡、村为单位,调查项目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完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界定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问题。
五、扶贫贴息贷款投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扶贫贴息贷款计划是否符合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要求;农业银行是否按规定将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支持重点贫困地区;有无擅自改变贷款投向、以贷还贷、以贷转贷、扶富不扶贫、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多计利息、预扣利息或保证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贷款和贴息的问题。
二是重点审查扶贫贷款特别是小额信贷的计划执行和贷款质量及回收情况;使用扶贫贷款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
Ⅲ 如何进行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审计
进行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审计从四个方面入手,分别是:以项目为平台,以管理为抓手,以资金为主线,以绩效为方向。
Ⅳ "扶贫脱贫责任审计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中央新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方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扶贫资金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五个环节:
一是重点关注项目计划执行环节,审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看有无擅自调整和改变项目计划或不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的问题。审查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取向,计划项目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是否存在先立项,后评估等现象。
二是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环节,揭露资金分配层次中的问题。在审计中,应注意资金的分配纵向、横向衔接关系,查找资金的来龙去脉,特别是要注意“三核对”,即上级分配的指标文件与账款的核对,指标分配与资金到账数的核对,上级分配的指标、项目、用途与实际安排的指标、项目、用途核对,从而查找资金分配层次中的漏洞,揭露资金分配中的违规行为。
三是重点关注资金拨付环节,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项目计划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有无滞留、占用扶贫资金或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挪作他用等问题。在审计中,应主要逐笔查明资金拨付环节中存在差异的真实原因,顺着资金拨付流向,分析掌握资金活动的最终去向。
四是重点关注项目管理环节,审查项目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严格,工程质量是否达标。重点关注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建立了专账、专户、专人进行管理,是否有专款与基本户混在一起被挪用的现象,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严格,是否建立和推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等制度,有无因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导致资金流失等问题。
五是重点关注项目实施环节,审查项目执行单位实施的项目。看项目建设是否按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是否按规定实行了项目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等制度,按计划应完工的项目是否按期完成,是否解决了实际困难,资金的投入是否达到预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Ⅳ 怎样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重点和内容
一、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评价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是否符合《扶贫纲要》要求。
二是重点关注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有无建立扶贫项目库,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按照规划下达计划与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地落实到贫困乡、村、户。
三是重点关注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扶贫开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有无通过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虚假投入的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滞留、抵扣及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重点关注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及进行报账核算制度,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
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用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转移、出借、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和使用,有无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是否按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村、户;项目计划批复和执行中有无自行改变计划,扩大(缩小)范围、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上报完成计划的真实性,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到户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将非扶持项目纳入扶贫项目中来等问题,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
四、扶贫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以乡、村为单位,调查项目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完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界定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问题。
五、扶贫贴息贷款投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扶贫贴息贷款计划是否符合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要求;农业银行是否按规定将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支持重点贫困地区;有无擅自改变贷款投向、以贷还贷、以贷转贷、扶富不扶贫、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多计利息、预扣利息或保证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贷款和贴息的问题。
二是重点审查扶贫贷款特别是小额信贷的计划执行和贷款质量及回收情况;使用扶贫贷款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
Ⅵ 为什么百个贫困县扶贫审计能查出40亿问题资金
2018年1月至3月,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重点对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以下简称贫困县)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部分东部省份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抽查扶贫资金625.85亿元,涉及1159个乡镇、4013个行政村和2603个单位,并入户走访了1.52万个贫困家庭。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五、部分地方存在脱贫工作不实等问题
一是13个市县对脱贫标准把握不准,或为完成脱贫任务,审核验收走形式,1.97万名贫困人口在住房、医疗、安全饮水无保障的情况下被确定为脱贫,20个村摘帽时饮水安全等未达标。二是2个县脱贫数字造假,虚增贫困村收入虚假脱贫,或随意调整脱贫人数,涉及20个村、2343名贫困人口。三是8个县为完成上级对扶贫相关工作考核,存在虚报完工进度等问题。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署和各相关地方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基层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流失,个别基层干部利用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便利牟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4件,已经或正在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审计提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目前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5.32亿元,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和完善规章制度7项,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澎湃新闻网
Ⅶ 关于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宏观政策把握,充分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二)坚持真实性为基础,做好财务收支审计。
(三)促进专项资金审计重心转变,探索开展效益审计。
(四)注重审计调查,加大审计延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