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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可否担保人还

发布时间:2021-07-14 07:45:09

A. 去银行贷款可以写直接用担保人偿还贷款吗银行会同意吗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编辑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
谁可当担保人?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谁将被银行控告?
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 家居房屋贷款
* 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2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
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B. 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我还可以贷款吗

可以的,担保人期间并不妨碍担保人贷款,但是会稍微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贷款要有抵押物品,如果没有,不论是不是担保人都很难贷款。无抵押可以贷,但是要求非常严格。征信不能有任何问题。

(2)贷款利息可否担保人还扩展阅读----什么是贷款?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参考资料:网络——贷款

C. 十年前给人担保,前几天贷款人还完本金了,银行说贷款人没有能力还利息,让担保人还利息担保人有责任还吗

你父亲作为担保人在银行为别人的贷款做担保,已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贷款人去世,找你父亲是合理的

D. 贷款本金已还,但利息未还,担保人能贷款吗谢谢!

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在债权人的债务还没有到期或无力偿还时,担保人信誉度不受影响。

E. 哪种贷款可以每月只还利息,这种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支付宝上有,可以前面只还利息,最后把本金还清,不需要担保人。

F. 银行的借贷利息是多少有担保人还需要抵押吗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
种类 项目 年利率%
六个月(含) 6.21
六个月至一年(含) 7.02
一至三年(含) 7.20
三至五年(含) 7.38
五年以上 7.56

各家银行根据不同的客户和不同的贷款品种,能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住房最多下浮15%,消费最多下浮10%

一般住房贷款是要用买来的房子做抵押的,你说的有担保人应该是保证的消费贷款。自然人担保也是消费贷款允许的一种担保方式,但一般金额不大,有的银行最多贷50万,有的最多30万。最重要的是,银行在发放保证贷款的时候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信用等级要求很高。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是公务员、医生、老师、事业单位在编员工会比较容易批到,其他比较容易批到的还有,贷款银行主要法人客户的重要领导层。达到以上要求以后还要评信用等级,除了工作单位稳定以外,学历、房产、车、有无不良记录、其他个人资产等都是重要影响因素

G. 担保人可以要求贷款人付还款利息吗

担保人可以要求贷款人付还款利息,担保人的责任如下:

担保人的责任:

  1.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H. 贷款人不还款让担保人还款,担保人要还利息吗

关键看你是问哪贷的款,个人高利贷还是银行贷款

I. 贷款利息未经担保人同意变更,担保人还要继续担保吗

你提问,贷款利息未经担保人同意变更,担保人是否还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吗。
本人认为,1、如果2011年4月到期前后,你没有做过新的担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私自将利息由2分提高到3分,说明,他们从新签订了借贷合同,你对新的借贷合同规定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不用承担担保责任。2、如你做过新的担保,只是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私自将利息由2分提高到3分不同意,你只对你同意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3、如你做过新的担保,只是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私自将利息由2分提高到3分口头上表示不同意,你应当对全部借款和利息承担担保责任。
你说你该怎么办,答复是,对对方提出的诉状提出答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J. 贷款人没能及时还利息,担保人责任是什么

你好,是这样的。
如果在借款人出现违约不还款的情况下,违约金和赔偿金由借款人承担,如果借款人无力承担时,由担保人承担约定份额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在合同上都会写明诉讼期限,一般是推后半年,你这里的及时应该还没到这个时间,借款人还是主责人,担保人还不需承担主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释疑,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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