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找担保公司做的贷款,贷款人配偶也需要一起签字,对配偶有什么风险
银行现在做对公贷款除了抵押担保质押之外,一般都需要股东和法人代表签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这就是说一旦出现违约风险除了抵押担保质押方式来保障偿还银行本金利息外,如果不够还需要签署个人连带责任的股东和法人的个人资产来做偿还。但是很多个人资产难以划分或者处置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知晓同意才行,这就规避了银行可能会碰到的在处置个人资产时配偶一方因不知情产生的抗辩,实际上是银行保障自身利益降低法律风险的一种措施。
如果你老公公司无法按时还本付息,首先是担保公司做偿还,如果担保公司拒绝偿还就要走法律途径了,理论上是需要你们共同财产来偿还的。
⑵ 丈夫在银行担保合同上签上妻子的名字,并按下丈夫的指纹,贷款已放出。
银行有可能会主张是表见代理,即虽然妻子没有授权丈夫在合同上签字,但是因为你们的夫妻关系有理由相信这是经过你们合意的。主张表见代理的话,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该担保合同是有效且需要被履行的。
⑶ 人民银行规定担保合同担保人签字效力情况:妻子未经本人同意,以丈夫名义在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上签字,谁
这个丈夫都没有知情权,应该来说贷款是贷款不了的,除非这个妻子的征信情况比较好。承担责任的话,还是贷款人跟担保人呀。
⑷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⑸ 妻子贷款丈夫签字,丈夫是不是属於担保人
你和妻子是共同贷款人,不属于担保人。
⑹ 银行贷款,夫妻同为第一担保人,但妻子未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是否视为无效贷款
不会,这不影响合同成立,但是一份有漏洞的合约,妻子未签字,可免除其责任,但作为丈夫,一旦合同出现违约,其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⑺ 丈夫借款妻子签字担保,如丈夫愿一人承担还款,妻子是否免责
丈夫借款,妻子签子担保,这个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丈夫一个人愿意承担还债,那么妻子也不用还债了,但是趟有担保义务。
⑻ 我老婆用他的财产担保贷款我是他老公签字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担保贷款的协议上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本人签名。
⑼ 丈夫向银行贷款做生意,银行需要夫妻共同签字,妻子签字了。妻子是不是担保人贷款到期还不出,妻子有连
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牵涉共同财产,当然需要妻子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