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六份贷款合同只有两份担保合同,有没有可能
完全可能。
贷款合同是主债务,担保合同是从债务,也就是依附于主债务的债权债务关系。从债务不可以没有主债务,主债务可以没有从债务。
具体到银行业务,所谓信用贷款就不需要担保。每家银行对自己的放贷都有相应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就不需要担保,超过规定的数额或者情形的就要担保,如此而已。法律并没有规定贷款一定要担保。
其实所谓信用卡就是银行的一种小额的贷款方式,因为信用卡可以透支,其实就是向银行借钱。这也是不用担保的。
⑵ 一份抵押担保合同能否对应两个以上的并列借款合同(不分先后)
当然可以。
最高额抵押合同就是对一定期间内发放贷款的总余额的担保,期间多次发放的贷款都会有对应的借款合同。
房产局的说法是不对的。
首先处置后款项的处理与房产局无关,不需要它去操心,它只要依法不重复抵押就可以了。
其次,最高额抵押合同针对的是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债权余额,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就有个“债权确定”的概念(参考担保法司法解释),抵押物价值是针对所有确定了的债权的,不存在处置款项先还哪一个的问题(借款主体是同一的)
⑶ 贷款合同中写了一式两份 但实际出了三份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力吗有什么法律风险
合同中写一式两份,实际出了三份可以双方协商将第三份撕毁,或者是在原合同上修改为一式三份,一般不会涉及法律风险。
⑷ 借款合同书一式几份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借款合同根据合同双方的人数确定份数,原则上是需要每个合同当事人人手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借款方)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4)贷款担保合同应该一式几份扩展阅读: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停止发放新贷款。
第十六条 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偿还贷款的,应按银行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七条 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例第十六条罚息的计算相同。
第十八条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⑸ 银行贷款借据签两份合规律吗
银行信贷人员要求你签两份借据是有一份备用,防止系统打印时出现错误,实际放款一份就可以。
⑹ 别人向银行贷款 作为担保人 签署的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也留有一份 还是只有银行一份必须到银行签订吗
如果你想要,可以印一份,正常来说没有你的份。
而原件应该在银行的。
你是担保,担保的意思,就是贷款的人还不上的话,这钱就得你还。
银行找不到人还钱,自然就要起诉你了,这是正常的。
你还是快点找到那个贷款的吧。
⑺ 帮人做房屋抵押贷款,但是当时说一式两份的合同最后一页签字是两张不同的纸,导致有一份60万的房屋抵押
如果有房产证,这样房屋抵押是可以做的
⑻ 银行贷款合同应一式几份担保人是不是也应该持有这份合同
理论上借款人一份、贷款银行一份、担保人各持一份,但各银行操作上可能不会给担保人合同,甚至借款人都没有贷款合同的情况还是存在的。
⑼ 一份借贷,让担保人签两份不同利息的担保,合法吗
只有利息合法不合法,既然不同担保利息,那就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