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担保贷款的规定

担保贷款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27 05:28:37

① 担保借款的借款担保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② 请问帮别人担保贷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贷款担保人的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③ 担保贷款的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④ 关于贷款担保的法律问题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合同至05年还款”,在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应当及时向你主张还款的主张,到现在才提起诉讼,显然已经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责任。

⑤ 保证贷款的法律条文

第一条 保证贷款是担保人以其自有的资金和合法资产保证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形式。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即由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
第二条 办理保证贷款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 的基础上签订保证借款合同。
第三条 担保人条件:
(一)企业单位担保
1、具有合法的资格。
2、经营效益好、资金周转正常。
3、为他方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本身保证能力内。
4、自愿为借款人担保。
5、没有影响经营的诉讼案件。
(二)个人担保
1、有固定职业、有稳定收入、品行端正、信用度良好的工薪阶层或公务员,家庭无债务、担保措施得到落实。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25-65岁。
3、诚信度高、担保能力较强。
4、出于自愿为借款人担保。
5、本人无恶习、无不良纪录。
第四条 保证方应提供的资料:
企业单位担保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同意担保要有董事会决议书。
3、签字样本,授权委托书。
4、其它有关资料。
(二)个人担保
1、身份证、工作证、工资收入证明。
2、签订《担保承诺书》。
3、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条 保证责任
一、当借款人到期无力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根据合同履行保证义务。
二、借贷合同生效后,担保人要协助借款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障从事项目的顺利进行,尽快见效,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担保人为借款人负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改变。
第六条 保证范围:
一、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二、本公司为实行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七条 保证期间:
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如贷款展期,则至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八条 本公司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财务监督,借款人和担保人要如实提供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情况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 保证贷款合同签妥后办理公证手续。

⑥ 贷款担保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与借贷本案无牵连;

  6.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转自宜人贷问答网。

⑦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担保限期是多久哪部法律规定具体时间的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时间期限的,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其保证期间确定规则是一样的:
一、有约定的,从约定的;
二、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另外,一般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的,一般保证人免责。
而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免责。所以银行在约定给付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

阅读全文

与担保贷款的规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贷款买房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 浏览:967
贷款销售公司很多不正规 浏览:174
房贷未还清贷款二套房 浏览:40
小额贷款提前还贷 浏览:724
农村信用社还有助农无息贷款 浏览:952
用公司名义贷款会有什么影响吗 浏览:963
手机微信上面有人说可以贷款给我 浏览:588
阜新市民生小额贷款 浏览:277
农行房子抵押贷款年龄 浏览:258
押当抵押贷款 浏览:37
荣成信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浏览:728
以公司名义在建行能贷款吗 浏览:525
上海阳光公司贷款 浏览:247
贷款用营业执照证明工作关系 浏览:951
上海贷款认房又认贷 浏览:932
网银流水借贷款吗 浏览:639
小额贷款900 浏览:861
推荐淮南无抵押信用贷款1 浏览:473
贷款提前几个工作日购汇 浏览:957
有贷款还可以房产抵押贷款 浏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