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亲戚找你做担保贷款怎么办
虽有救急不救穷这种说法,但如果你的亲戚有这个还贷能力,信用好的话。你应该足够相信他,做担保抵押的还是他的财产。你也不用太急的可能他还会想别的办法的。
Ⅱ 我是事业单位人员,朋友找我担保贷款,我怎么拒绝他才能不伤和气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担保的风险,不言而喻,不然你也不会提这个问题。
那么如何拒绝?直接拒绝容易伤和气,那我们只能来个婉拒。
正常情况下,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担保人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所以你可以以自己也需要贷款,或者家人也需要你担保贷款为由,如果你帮他担保,那你的贷款或者你家人的贷款就批不下,影响以后规划。
把他让你的为难转成为难他。
Ⅲ 熟人找我担保贷款 该不该做担保人呢
首先,你师傅的贷款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没有抵押物),如果是前者,按照担保法,即使你师傅的贷款出现问题,银行是要处置抵押物的,在目前情况下,由于银行在贷款前已经会考虑到风险,所以抵押率一般在5-6成,因此处置抵押物一般情况下都能结清银行贷款本息及诉讼费用,对担保人没有危害,除非你师傅的抵押物严重贬值,且他其他财产都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才会追加担保人责任。如果不是抵押贷款,你师傅让你做担保则风险较大,但你可考虑他的诚信和经济实力(还款来源),再做决定。
Ⅳ 别人贷款找我担保怎么拒绝
如果你没有承担担保风险的能力,就要拒绝。地址:富顺县釜江大道大转盘、就业局对面,四川富邑律师事务所
Ⅳ 朋友贷款找你做担保怎么办
看你跟你朋友的关系怎么样然后你这个朋友平时的为人信用度这些你值不值得你相信如果这两项都在你这通过的话你想给他做担保你就作吧不过你问这问题的话我感觉你也?对他不是特别放心既然这样的话你可以告诉她你已经担保过人了现在不能再担保了。不然如果他的信用度那些都不好的话,以后吃亏的就只会是你。你要想想,你的征信,如果他逾期了,你的征信上就会有显示的。
Ⅵ 朋友找我向银行贷款做担保我该咋办
只要不让你签共同还款就行,如果你认为你的朋友信誉没什么问题,还款能力也没什么问题,就给他做担保。以下是我在网络上面搜的关于担保人的信息,可以看看: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
谁可当担保人?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谁将被银行控告?
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 家居房屋贷款
* 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
Ⅶ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在提问中所说的“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担保”,这个不知情,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 ,还是受欺骗担保?
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Ⅷ 别人贷款找贷款担保公司,还需要我去做担保人,需要注意什么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担保人应当注意: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具体可以参照《担保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