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贷还未还清,而且还办理了贷款来装修,还能给别人做担保吗
可以的,贷款和担保互不影响。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⑵ 我有银行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我能为别人担保吗
你没还清的是什么款项,这个很重要,你做担保考虑过不可风险没,你朋友的还款来源是什么,你朋友经营状况如何等等,你一担保要做法津公证,将有法律效力,考虑好
⑶ 贷款未还完可以给别人担保贷款吗
只要没有不良记录可以给别人担保贷款。
⑷ 我是教师还有贷款没还清我还能为别人担保么
这个问题呢.没有固定的答案.因为能不能成为别人的担保人是看你,甚至,可能跟你是不是老师关系都不是很大.
为别人担保的话首先要确定的就是那种担保人形式.其实有的担保人只是在合同上面挂个名字做一个联系人的形式,这样的担保人没有什么要求的,只是银行为了留下多一点借款人的资料所做出的要求而已.
另外一种,就是要确定连带还款责任关系的担保人了.这样的人在贷款人还不了款的时候银行可是要找你的.这样就是需要资格了.一般来说银行会参考你的还贷能力.比如银行会要求你提供日常流水,考察你的贷款记录和信贷记录,如果你是一个很能挣钱,收入颇高,能够确保有还贷能力,并且你能够像银行提供足够多的你的资产,让银行觉得你的负债比例在你的资产负债表中占有的并不多.银行就会同意你的担保人资格.
说白了银行就认钱.只要你有钱.你是不是老师有没有贷款.关系不是非常大.
⑸ 自己有贷款可以给别人做担保吗
银行对担保人审查的是他的担保能力而不是他已经为多少人提供了担保所以只要你找的人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具有充足的担保能力,那还是可以为你提供担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 保 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担保方式共分为4种,分别是: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⑹ 自己的车贷还没还完,还能给别人做担保人吗
只要你的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符合担保所需具备的条件就行。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6)贷款没还清可以给别人担保吗扩展阅读:
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⑺ 担保人贷款没还清能担保吗
担保人贷款没还清是否能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主要取决于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即担保人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年净收入等因素,如果担保人有资产200万,购房贷款20万,无其他负债,则净资产180万,而年收入扣除购房年还款额及其他年支出后的年净收入又能足够代偿能力的话,即在借款人还不出贷款时,你可以代他还的情况下,则可以。退休不可做担保。
⑻ 现有房贷没还完,能给别人做担保吗
用你的房产抵押吗?如果使这种的话,是不可以的,因为你房子已经抵押给房贷的银行了。如果只是个人担保的话,经办行会权衡你的担保能力给你答案的。
⑼ 为其他人做了住房贷款没有还清房款,我还能为其他人做别的贷款担保吗
可以的。
1、自己已经贷款的人,同样可以为别人做担保。《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3、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4、《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