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运满满和货车帮找货有保障吗都有哪些保障
货车帮与运满满已合并,产品已经受到了广大货车司机的青睐,可以说产品做得很好。司机在平台上找货也有保证,出信息费都是先给平台然后从平台再到信息部的账号。
它不需要信息费,成交以后收到运费再收信息费,它就是快递物流第三方平台51快配app。
模式是这样的,货主发布信息到平台形成电子发货单,司机根据发货单报价,货主根据报价查看接单人的资质评价以及是否有保证金,将运费支付平台到货点确认键司机秒收运费,和淘宝滴滴模式几乎一样。只需要一个手机号就可以发布货运信息,运费支付平台再出发还用担心虚假信息?连运费也解决了。
使用方法
1、下载APP(所有应用商店均可下载)——安装——注册,等待资质审核(手机号码注册,方便进行物流交易,本公司不会对号码进行任何用途)。
2、注册审核通过之后,司机、货主进入相应界面,即可找货、发货。
3、设置好以后进行搜索,一切货源车源与路线就映入眼帘。根据本人的需要可以对货源进行筛选。
4、在广场界面,可以根据每个人不同的需求,设置不同的常用路线,方便自己快捷查找。
5、查找到信息,点开查看具体信息,页面上,可直接拨打电话进行交流。
6、在个人主页,可以发布货源、车源与专线,跟朋友一起分享。
⑵ 公司需要有哪些人员 小额贷款公司一般会配备哪些人员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记录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本息的能力。
额度
以个人住房抵押的,借贷金额最高可达房屋总值的80%-100%;以个人商用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借贷金额最高可达房屋总值的60%。
期限
用于购房用途的,借贷期限最长可达30年;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借贷期限最长可达10年。
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借贷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
借贷期限在1年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借贷期限超过1年的,采用按月还本付息的方式。
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房产评估、前期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放贷,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借贷本息。
5.结清借贷本息,办理抵押房屋的解押手续。
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3.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
4.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的,需要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⑶ 请问一下,2012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的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1、宜信信用管理服务 为您解决资金需求!
宜信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无抵押和担保即可获得资金支持,额度最高可达三十万元。帮助您提前实现个人理想!
手续非常简单,主要是四个方面:
个人信用报告:这个是央行给您出具的关于您信用的历史记录,拿着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免费就可以领取的,很方便。
工作和收入证明:您的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和工资卡清单(如果工资不打卡,税单/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当然还有您的身份证,或者是常用银行卡流水)。
身份证:您准备的材料越多对您办理越有好处。比如有价资产(股票基金账户资产明细、保险合同、理财产品合同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专业资格或获奖证书(如“科技部创新三等奖”);最高额度信用卡最近3个月的账单。
住址证明:比如您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缴费的单据等。
⑷ 宾阳有平安易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么在哪还有别的小额贷款公司么,有风险不
小贷公司 普遍涉黑 建议去正规银行贷款
⑸ 保监会官方网站网址是什么
保监会官方网站网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2、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参与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参与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
3、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
4、依法依规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规范。
5、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经营行为和信息披露等实施监管。
6、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数据报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
8、建立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银行业和保险业运行状况。
9、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10、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11、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12、参加银行业和保险业国际组织与国际监管规则制定,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事务。
13、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4、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围绕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按照简政放权要求,逐步减少并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向派出机构适当转移监管和服务职能,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业务和服务下沉,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5个职能机构:
1、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
拟订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2、发展改革部(政策研究室)。
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对保险公司的设立、重组、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重要会议文件和文稿的起草。
3、财务会计部。
拟订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财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4、财产保险监管部。
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人身保险监管部。
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6、再保险监管部。
承办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7、保险中介监管部。
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8、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9、国际部。
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
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10、法规部。
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1、统计信息部。
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12、派出机构管理部。
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
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3、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
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14、监察局(纪委)。
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15、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
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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