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组合贷款买房,公积金官网查询审批进度:审批状态是纸质资料已收到,这个属于下面的哪个步骤呢
意思是经办银行的这边的手续办完了,后续该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贷款了,可以参考http://www.gjj.gov.cn/NewsShow/NewsShow?NewID=75&NewsType=003003003
② 公积金贷款一直抵押登记状态,怎么办
公积金带快批复后,银行会通知你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抵押手续,你说的下来应该是还没有放款吧,放款了就不用抵押了。
如果有疑问请追问
③ 交通银行房贷当前状态显示贷款审批,下一步状态显示办理抵押登记什么意思,请问房贷通过了吗
我今天也是到了抵押这个环节了....下一步就是准备放款....期间不知道需要多久
④ 已经抵押登记了,房产证也已经拿到了。住房组合贷款多长时间下来
一般入押后一个月左右可以放款
⑤ 办理组合贷款存在房产抵押问题吗
办理组合贷款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需由贷款银行抵押在不动产权中心。在结清贷款后再由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⑥ 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因为不同城市地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区别,所以需要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人员核实确认。
⑦ 买了新房用的组合贷,上周查询的公积金贷款状态是抵押阶段,现在变成了复审,这个流程正常吗
没事。正常流程。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应当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包括现房抵押、有价证券质押、期房保证等。
二、现房抵押是指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以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无任何暇疵的房产进行抵押。其中,以共有房产、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必须征得共有人、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公证。
以现房作抵押的,须经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将他项权利证书交受委托银行保管。抵押物需估价的,由有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在抵押期内,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负有维修、管护、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受委托银行的监督检查。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和支付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由借款人会同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受委托银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三、有价证券质押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金额不得超出有价证券价值。
借款人以有价证券质押的,须将有价证券交受委托银行保管。有价证券在质押期间到期的,经质押人同意可用于提前归还贷款本息或者由受委托银行兑现后转存并继续质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和支付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受委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
四、期房保证担保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因所购买住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在借款人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和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已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受委托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以下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
(一)保证额为借款人名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其他相关费用总和。
(二)保证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房地产开发商为购房人(借款人)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受委托银行收妥之日止。
(三)在期房保证期间,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在接到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发出的履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责任通知书一个月内代借款人偿还欠款。
(四)保证人如未能履行担保责任,受委托银行有权从其保证金账户上扣收借款人所欠款项。
(五)保证人代为清偿欠款造成的债权债务,由保证人与借款人清算。
五、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押权利,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一)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押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抵押(质押)物的。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押权的财产或者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贷款人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借款人仍未能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七)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或者累计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八)借款人拒绝或者阻碍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九)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十)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事件的。
(十一)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六、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主要方式为委托拍卖。处置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所获款项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费用。
(二)扣除与抵押物和质押物有关的税款。
(三)清偿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
(四)余款退还借款人或者继承人、受赠人。
(五)若借款人无继承人、受赠人或者继承人、受赠人放弃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处置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所获得款项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及支付相关费用的,受委托银行应向借款人、保证人或者其继承人、受赠人追索。
⑧ 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完抵押后大概多长时间
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成房屋抵押证明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放款,但各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和银行政策规定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时间,以放款时间为准。
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流程如下:
借款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