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担保贷款假购销合同

担保贷款假购销合同

发布时间:2021-07-22 15:26:40

A. 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双方各负什么责任

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B. 贷款专员制造虚假购销合同构成犯罪吗

当然构成犯罪,诈骗或伙同他人诈骗贷款是要入刑的。当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指证贷款经办人员实施或参与了诈骗贷款过程,如果不能佐证,最多只能定性为职务失职行为。

C. 借款人伪造购销合同骗贷担保人有责任吗

假合同骗贷,担保人担保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构成骗取贷款罪,诈骗行为和合同行为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行为。在民法上,前者属于不法行为,后者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前者是诈骗人在缔约阶段单方实施的,后者是诈骗人与被诈骗人双方共同实施的,二者性质与内容迥异。
同时,由于金融借款合同本身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也不能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认定合同无效。因此,此类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贷款人不行使撤销权的,借款合同有效。由于主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在贷款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依据合同自身予以判断。
此时,如果担保人以自己提供担保也受到借款人(即诈骗人)欺诈为由,主张撤销担保合同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因为,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担保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之间的合同,对担保合同而言,借款人属于担保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虽然担保人也因受到借款人的欺诈而提供担保,此时只有当作为担保合同的相对方(即贷款人)明知欺诈事实或可得而知的情况下,担保人才能撤销担保,以维护交易安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D. 提交虚假合同给担保公司,进行贷款,是否违法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该类诈骗罪的起刑点是2000元,故60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公司财务如果明知此事还为之,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 你好,,关于购销合同作假,有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属于骗贷吗。。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F. 请问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双方各负什么责任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一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二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三 )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6)担保贷款假购销合同扩展阅读:

签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G. 公司让我做假合同,作为贷款担保资料,如果出问题我会有

你不要做,若是做了,以后出了问题是你的责任。不仅仅是连带责任,是要负主要责任,因为是你经手做的,老板到时候说不是他说的,你有证据吗?

所以,这样的事情不要做

阅读全文

与担保贷款假购销合同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小额贷款公司受理条件 浏览:297
名下有车网上可以做什么贷款 浏览:964
邢台银行装修贷款利率 浏览:984
网上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浏览:699
父亲名下贷款的房子如何给儿子 浏览:489
个人贷款抵押第二居所 浏览:915
贷款53万等额本金月供是多少 浏览:338
利率189贷款1万 浏览:953
银行为什么同意公司贷款 浏览:743
平安普惠贷款销售经理工作怎样 浏览:560
银行流水收入负数能贷款吗 浏览:474
山东农村信用社贷款好下吗 浏览:229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费 浏览:77
农行组团贷款 浏览:247
农行助业贷款几天下款 浏览:268
建行住房贷款网上申请 浏览:819
年底农村小额贷款可以办理嘛 浏览:390
各互联网公司无息贷款买车有哪些车型 浏览:811
贷款代理公司可以全国经营吗 浏览:25
天津网黑贷款公司 浏览: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