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问问你们招行本行员工的行员贷款是怎么做的
sorry,我没贷的需求也就没去打听过。明天上班问问先~
㈡ 上海农商银行员工为直系亲属贷款提供担保后果如何
连带担保责任,简单的说,借款人还不了那就你还。
㈢ 事业单位能为本单位职工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吗
一般是不能担保的,如幼儿园以及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等。担保法都有明确规定不能担保。即使担保法没有明确否定的也好,要是为他人提供担保,这会涉及到财产纠纷,负责人超权决定将有可能承胆责任。
㈣ 信贷员为本行客户提供保证担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考虑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一、是否符合金融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分析发展前景
1、分析借款人经济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经济规模、隶属关系、组织形式、产权构成、地理位置及历史变革等。对上市公司还要分析其上市时间、募集资金数额、近期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
2、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质量、技术含量、产销量、寿命周期、市场份额、出口创汇能力、实际销售、潜在销售及库存变化等情况。
3、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资源储备情况或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及下游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分析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4、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行业特征、行业管制、行业定位情况,分析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5、分析借款人技术状况、设备状况、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
6、分析借款人核心领导层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及法人代表的人品、诚信度、道德水准、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相对于所有者的独立性等情况。分析影响决策的相关人员情况及决策过程。
7、分析借款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拟上市情况、改制情况、债转股情况、目前重要诉讼情况及其他重要情况,对客户公司治理、履约记录、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8、分析与客户信贷业务相关的社会购买力、通货膨胀、汇率、货币供应量、税收、政府财政支出、价格控制、工资调整、贸易平衡、失业率、GDP增长、外汇来源、外汇管制规定、利率、政府其他管制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客户发展前景的影响。
三、掌握客户银行融资总量、结构和质量情况,分析客户融资能力及信用状况
1、掌握借款人与我行合作情况。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信用等级及变化情况、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情况、通过我行结算占比情况以及其他中间业务占比情况。
2、掌握借款人银行融资总量及我行融资占比。通过人民银行《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结果对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信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分析客户银行融资余额与年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审查我行融资占客户全部银行融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行业信贷政策的要求。
3、了解银行同业及本行对其授信情况。审查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该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目前的可用授信额度情况。
4、了解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债转股、享受国家核销贷款及挂帐停息等情况。
5、了解有无逃废银行债务情况。
6、了解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四、全面分析客户财务状况,核实其综合偿债能力。
1、审查财务报表的合规性、真实性
2、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及变化情况分析
3、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经营收入及损益情况分析
4、近三年现金流入及流出情况分析
五、弄清客户关联关系,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1、分析客户存在哪些关联关系
2、分析股东及关联企业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总量、结构和我行占比。
六、银行融资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效果方面
1、是否真正用于生产经营,防止挪用于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
2、是否真正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防止转借其他企业使用(集团公司实行统贷统还的除外)或代其他企业融资;
七、落实贷款担保措施方面
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抵押资产范围,考虑变现能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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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农商行员工可以为他人在他行贷款提供担保吗
既然是银行的员工,可以为他人在他行的贷款做担保人,因为属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给其他的人带款作为担保。
㈥ 银行员工可为他人做贷款担保吗
银行员工不可以为他人做贷款担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6)行内员工为本行贷款提供担保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㈦ 银行职工甲为乙做担保,乙贷款10万元,乙为丙做担保,乙贷款10万元,丙为甲做担保,甲贷款10万元,国家是
本行员工不能为本行的员工做担保。
㈧ 银行员工能为客户在自己供职的银行贷款担保吗
可是可以 就看他愿不愿意给你担保了
㈨ 银行从业人员在本行为客户贷款进行担保是否担责
那肯定担责啊,,你是担保人,对方还不起就由你来负责偿还,而且你还是银行人员,如果对方还不起,银行会有理由认为你们是非法放贷的。
㈩ 银行员工可以随便为别人担保借款吗
不可以做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10)行内员工为本行贷款提供担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