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银行呆账的后果
银行呆帐做了的后果:
① 呆账是银行行为;
② 就是银行不把这个客户作为自己的不良资产了,并不意味着不欠银行钱了;
③ 呆账后仍需履行还款义务,长期不还款已被记录为个人征信不良。
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① 保证欠款及时清偿,并缴纳全部费用;
② 五年后不良记录可自动清除,届时可正常办理贷款业务;
③ 如不还款,银行在五年后可以追溯一次,追溯增加不记录期为五年;
④ 如情节恶劣,可追溯至永久保存;
⑤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出行;
⑥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贷款、使用信用卡;
⑦ 征信不良期间,出国出行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Ⅱ 给别人担保贷款人逾期,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会影响!担保人这个角色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在主债人无偿还能力后,由担保人进行偿还,说白了就是你和主债人共同担负这笔贷款,所以,会影响!
Ⅲ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Ⅳ 关于银行担保贷款的问题,担保对象的贷款发生呆账,担保人什么时候会被执行连带责任
主要看你当时签的担保书中对担保责任的规定。如果是无限担保责任,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则时担保人全额代偿借款本息。如果是有限担保责任,则根据担保书中的规定来承担担保责任。
Ⅳ 贷款逾期后会影响担保人的征信吗
只要是当前没有逾期且2年内不得连三累六是没什么问题的,最主要的是借贷者本身的资质。
Ⅵ 呆账贷款后果 成为呆账贷款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呆账在征信报告里可是属于非常严重的一种逾期情况,严重程度远非一般逾期可比。只要你的征信报告出现呆账这个词,那就意味着你将彻底与银行业务绝缘了,像再申请信用卡或者办理贷款等等,你再怎么想都是徒然,并且要是不处理的话,那么这个呆账就会跟着你一辈子了,有的呆账即使还清欠款,但是征信上的记录还是会保留着。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应收款项,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务。简单的说就是长时间没有还清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