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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无力偿还法院执行局都执行

发布时间:2021-07-24 06:21:25

㈠ 贷款逾期无力偿还法院怎么判决执行

贷款在欠款逾期时会进行催收贷款;逾期超过90日,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① 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金融机构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②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③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

㈡ 我去年从信用社担保贷款六十万,今年到期后无力偿还,信用社把我诉到了法院,到时法院执行我的时候我还是

1.执行你还不了就会执行你的物保,还不够会执行你的担保人。
2.只要不构成贷款诈骗,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等刑事犯罪要件,你只是单纯的还不了钱,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㈢ 无力偿还贷款,被法院强制执行后还需要还吗

如果法院裁定为中止执行,在终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如果法院裁定为终结执行,一般不会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㈣ 给人担保贷款,因原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被法院执行了财产后,担保人如何向借款人索要

这种情况你可以另行起诉,在其有财产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㈤ 我爸向银行贷款80万无力偿还没有逃跑我是担保人,法院执行局打我电话说要拘留我,会不会拘留

既然执法部门都打过电话说了,
其他人说不拘留也是骗你的,
你到法院去咨询最好。

㈥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法院会怎么判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

担保人要看担保协议里面约定的担保范围,如果是连带保证,就要对整体债务负责,如果约定了担保范围,就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2、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㈦ 我因欠银行贷款暂时无力偿还被起诉了,法院判决后多久会执行判决后还可以分期还吗会不会坐牢

法院判决后的执行期限是永久性的,但是胜诉方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判决后进行执行后实在无法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贷,但是如果有能力履行却明确表明拒绝还款的话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坐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㈧ 帮朋友贷款,朋友找来担保人,无力偿还法院已强制执行要本人还款,请问这种判决合理吗

你是借款人,你朋友书写的情况说明只能作为你向他追偿的证明,在诉讼案件借款纠纷中起不到作用的。

㈨ 贷款后无力偿还,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贷款后无力偿还,如果债主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㈩ 贷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法院会执行担保人的退休工资吗

贷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法院会执行担保人的退休工资,因为担保人也是有一定的责任地。
担保责任 :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6、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7、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8、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9、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0、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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