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招商银行银行贷款造成资金回流了怎么办
1、造成回流的情况只能是此笔贷款作废。同时要及时办理解抵押手续。解除房屋在抵押状态。
2、需要重新再走流程,但可能在该银行短期内无法办理。
3、建议换行再进行办理。
❷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❸ 贷款担保人不亲自到场担保能生效吗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双方无合同,则担保关系不成立。不需要担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贷款后资金回流贷款人担保无效吗扩展阅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❹ 贷款资金回流是什么情况
资金回流就是将已买的东西,重新卖出,所获得的资金,资金回流快这样才能更好使用资金开发新的项目。
资金回收风险产生的原因:企业资金回收风险的产生受内因和外因的影响。
外因表现为企业所处的大环境,即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金融政策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下,出于更多地占有市场和扩大 销售的竞争需要,信用被广泛采用,信用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贷款“三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
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❺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什么时候失效
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❻ 借款人出现资金回流,把贷款还清后再别的银行还能贷款吗
既然贷款已经还清了,就不存在征信问题,是可以在其他银行,通过正规手续贷款的。希望能帮到你。
❼ 我用自已的房子为别人作抵押贷款担保,双方写了约定专款专用,否则担保无效,但没在担保合同上写有效吗
这个建议你去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❽ 国家那部法律规定农行信用社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贷款人和担保人不同时在场签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无效
一般这种情况,按规定是你还款,在找贷款人索要的,如果他没有钱换你,那也只能把他的贷款买的东西进行变卖来还你的款,余下的你给人家退回就可以了1
❾ 朋友找我做贷款担保人,我同意了,可是银行还要我老婆来签字。我老婆不同意,没来签字。这个担保是否无效
既然银行交您老婆来签字 那当然是必须得,她不签当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