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问下:我有一个房子,给工商银行做了抵押贷款50万,期限5年。但次年或者在5年内所抵押的房子要开发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
《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八十条的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补偿部门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般要查询房地产登记薄之记载或者以房屋他项权利凭证(此为抵押权人所持有)作为获得补偿之依据。如果清偿之期未至,一般来说是有一个三方协议,付清贷款后剩下的才是你的。
Ⅱ 客户买房子不还款,银行起诉了客户和我们地产公司,我们开发商把贷款还了,然后开发商在法院走的执行,接
1、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客户之间会有个回购协议,客户违约时,开发商代偿,触发回购协议,开发商将房子回购;2、没有一的情况下,开发商代偿属于承担了担保责任,可以向客户追偿。
Ⅲ 开发商已经将房屋抵押银行,买房后我还可以贷款吗
若您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如仍购买住房,还需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可尝试通过招行申请个人贷款。贷款申请是否通过,请以经办行个贷部门的综合审核结果为准。
Ⅳ 开发商将已签约的房子不经过业主向银行抵押贷款吗,是不是违法
开发商将已经签约的房子不经过业主同意向银行抵押贷款,我认为是不正确的,毕竟已经跟业主签了合约,准备把房子卖给业主,他是不可以把房子私自去办理抵押贷款。
Ⅳ 买房子按揭贷款银行是把贷款一次性给贷款人然后再由贷款人把剩下的钱付给开发商吗二手房呢
首先,对于一手房来说,你只要提供了材料,银行贷款是根据你和开发商签约后,支付了首付款过后,银行流程启动,贷款金额是打到开发商户头的,和你没关系。
二手房其实也是直接打给户主的,具体情况参照下面: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二手房按揭贷款通常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或评估价格的50%。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减去房屋已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减去房屋已使用年限。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申办程序
1、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
(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3)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哪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文件。
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4、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5、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6、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Ⅵ 购房合同签订后银行审批也下来了却被告知房子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做再建抵押贷款了,银行不能发放贷款。
协商不成 您可以按如下法条办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Ⅶ 证明担保人已代偿银行借款应提供的证据
提供还款证明材料,收条或者银行汇款记录等等
Ⅷ 银行贷款代偿起诉
以七个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俩带责任。需出具担保合同及代偿证明。
担保代偿是指:
(1)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
(2)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这也称之为代偿赔付。
3,担保代偿一般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确认贷款银行索赔的有效性;第二步是实施担保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