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没钱还,债主有权卖担保人的房子吗如果债主顾人打担保人,担保人受法律保护吗
首先,如果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是一般担保,那么承担的就是连带责任,债主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并且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申请法院拍卖房子。其次,不管是什么原因,债主雇人打担保人肯定是不行的,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雇主和打手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经济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味的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㈡ 贷款人可以申请拍卖担保人的房子吗
不行,按理说是以你的名义向银行贷的款,那么你就是债务人。也就是说,虽然钱给了你阿姨,但是履行还款义务的是你。而阿姨是你债务履行的担保,房子是保证贷款偿还的依据。第一种情况是,银行的还款日期到了,而贷款还没还清,银行就有权利拍卖你阿姨的房子来还款。你是没有权利去拍卖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在贷款日期内还款,抵押关系自动解除。
㈢ 商业贷款还完了父母是担保人想把房子卖了,对担保人有影响吗
商业贷款还完了,父母是担保人,想把房子卖了,对担保人没有影响,贷款还完了还款责任和担保责任履行完了。
㈣ 朋友拿房心贷款,我是担保人,如果朋友把房子卖了!我该怎么办
担保人不用太担心标的资产被借款人处置的问题。
1、房子有贷款,就有他项权利在里面;
2、有他项权利就会登记在房产证上;
3、有他项权利的房产买卖是要先办理去除有他项权利手续的;
4、办理他项权利手续是要债权债务人和担保人都到场的。
补充:因此不需要太担心,但是既然不放心的朋友的就不要帮他担保,当担保人是大事,处理要谨慎。
㈤ 债务人跑了,担保人担保期间房子卖了,但是还没过户,会被扣押拍卖么
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已是否登记为标准,未办理登记则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变化。
因你知道实情,不存在善意的第三人情况。
有一定风险,建议寻求律师帮助!
㈥ 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有房产但不去办房产证,怕法院知道。现在担保人想偷偷快速卖掉坑人拿钱,他卖的成吗
首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会有人购买的。其次可以将担保人有房产但无房产证的情况告知法院,请求法院执行局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供参考。
㈦ 借款人借款5万后无力偿还,担保人房产会不会拍卖
如借款人到了约定的履行期限不履行经法院判决后担保人的房产是可能被拍卖以代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担保人偿还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规定: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㈧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现已经跑了,法院已经对我实施了强制执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贷款的房子会受到影响吗
对于还在贷款中的房子的问题,如果自身是在没有其他的方式偿还债务的话,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会做相应的折算,进行拍卖或是折价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8)贷款担保人卖借款人的房子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