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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贷款条件担保责任

发布时间:2021-07-28 17:50:01

A. 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担保公司同意找人替贷款合法吗

只要有人愿意帮你贷,就没有什么问题,谁贷款谁承担还款义务。

B. 贷款主体不符合资格,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责任

主体不符属于无效,担保人不能承担责任

C. 因为我银行流水不符合贷款条件,朋友有车,他可以给我做担保吗

可以做担保。但是首先要看他的资质够不够,信用是否良好。同时要担保你的一切,说白了,如果你贷款不还,或者信用不好,他是要承担责任的。

D. 买房子贷款银行要担保人,身边能给我提供担保的都不符合条件

买房子贷款银行要担保人身边的所有人给你提供担保都符合条件,说明他们的经济条件实在是太差了。你需要找一个有房的人去给你做银行贷款贷宝。

E. 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借款人能做保证人吗

在我国的民法过程中,做担保人对自然人没有特殊要求,一般情况下是都可以做成借款合同担保人的。
除非你公司或者是银行有特殊的条件不允许去做,保证人要求换其他的保证人,否则法律上是没有特殊的限制。

F. 我的条件不符合贷款和担保,借款方用假证和关系贷款,到期不还我怎么办

那么借款方用假证和关系贷款,那就是跟你没有关系了,借钱的人并不是你呢,那你到期不还那人家拿你没办法了。

G. 贷款时担保人不符合要求,且受贿贷款,担保人可以申请退出担保吗

银行同意即可更换担保人。

H. 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贷款担保人条件 (一)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根据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即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不要以为有债务人了,您就感到安全。债务人不一定承担责任。假如您是连带保证人,那银行也不一定要选择向债务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债务人或您追债。

I. 借款人不符合借款条件,担保人签的担保合同有效吗

答复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即是实际用款人。在出现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不影响借款合同的相对性和有效性。借款人与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不变。
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之间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新法律关系调整。
二、信用社违规发放贷款,一般是借款人不符合借款的条件,而信用社却仍然向其发放贷款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违规的内容和程度,不能一概视为无效。
三、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借款合同的效力相关,借款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一般情况下也有效力。借款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担保期间,虽实际用款人与借款人不一致,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但“信用社同意借款人将借款债务转让给实际用款人、或者信用社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合同的”,而担保人不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3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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