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现在不允许小额贷款机构贷款了吗
允许。
小额贷款公司指的是由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发起设立,且只用资本金来发放小额贷款,而不能吸收存款的一种法人机构,是近年来中央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鼓励探索建立的一种新型贷款组织。贷款利率掌握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一般为18%左右。
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是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之一,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根据这一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商业部等部门就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政策研讨。
2005年10月,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省(区)各选择一个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提出,试点以外省政府搞试点的,可自行组织。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
对于该文件,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有以下内容:
(一)性质和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
(四)监督管理
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Ⅱ 山西首度取消多少家小贷公司试点经营资格
6月19日,从山西省金融办传来消息,我省首度取消了30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要求不合格主体退出市场,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小贷公司经营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小贷公司放贷行为,从源头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近期,省金融办还出台了促进全省小贷公司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严禁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账外经营,全面加强了对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Ⅲ 山西为何取消30家小贷公司试点经营资格
山西首度取消30家小贷公司试点经营资格:不合格主体要退出。
为进一步规范小贷公司放贷行为,从源头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近期,省金融办还出台了促进全省小贷公司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严禁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账外经营,全面加强了对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来源:腾讯财经
Ⅳ 国家何时能取缔小额贷款,太伤害家人了
确实该取缔,真正需要用钱有脑子的人不会在这上面进行贷款,反倒是那些没啥好心思的人去进行借贷,主要是乱象特别多,门槛特别低,存在着坑蒙拐骗的乱象,我就是个活生生的血淋淋的例子,被害的快家破人亡了,所以我强烈建议取缔小贷,或者是提高门槛,严格把控。
Ⅳ 小额贷款公司会被取缔吗
不会啊,小额贷款公司推出的初衷就是给予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希望以此试点找到规范管理民间借贷的方式。所有的小贷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目标,以后能吸收存款成为真正的银行。从目前来看国家对此还是很谨慎的,个人觉得今后有可能发展为由银行牵头整合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类似于村镇银行的金融机构。
Ⅵ 无资质网络小贷机构将被取缔是真的吗
未经批准或不具备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机构,将受到严厉打击,并被责令停止开办网络小贷业务,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继12月1日监管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后,近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通知》的整顿原则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网络小贷业务进行排查和整治。
对于取缔类机构,则是未经批准或不具备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机构,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责令其停止开办网络小贷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往来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对网络小额贷款的定义明确了网络小额贷款的主发起人是互联网企业,并要求具备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等特定场景信息等评定信用风险的能力,这意味着今后金融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的难度将会加大,网络小额贷款的主发起人将会以互联网企业为主。据了解,目前相当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是由金融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发起成立的。
方颂还认为,对持牌的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影响较大的是叫停其与地方金融交易所等的信贷资产合作,并将表外业务纳入表内。地方交易所、互联网企业是目前网络小额贷款机构信贷资产的主要合作渠道,叫停意味着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只能与证券交易所等合作了。
“表外业务纳入表内”将对网络小额贷款这一牌照的价值产生较大影响。这一规定出台之前,理论上来讲,互联网小贷可以通过无回购的债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无限放大杠杆,以此取得规模效应。但按《通知》要求,无论什么方式融资,都必须纳入融资总额进行融资杠杆统计,且融资杠杆需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目前各地最高的融资杠杆也只有2倍左右,即互联网小贷公司注册资金5亿,放贷规模也就只有15亿左右,盈利能力大受影响,互联网小贷牌照价值预估会有很大影响。
不合法的都应该被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