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和同事为一个三人组成的联保小组做了小额贷款担保,现在他们没还款我们要承担多少责任
你应当就担保范围,承担担保的连带清偿责任。如担保范围默认就是贷款数额的,按照贷款数额承担责任。
2. 几个人同时借款担保,责任该怎么分
几个人同时作借款担保人的,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份额确定责任大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担保责任对债务人承担,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二十一条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3. 三人联保贷款有担保公司介入,其中有一方不还款,担保公司负什么责任
看联保合同,约定担保公司是连带担保的,可以要求担保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约定是一般保证,看合同约定的担保公司承担的比例。如果没约定,则未一般担保。没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担保公司一般都把法律钻研得很精明。所以看合同就知道。
4. 三人担保贷款银行通知其中一人还款,其余2人有法律效力吗
当然,担保贷款银行通知其中一人还款,基于两人有法律效力吗?有的
5. 我们三个人给一个人做担保被起诉了,借款人说承担我的那一份。可以吗
这种情况暗地里承担是可以的,如果在明面上承担是不可以的。因为借款人有义务偿还所有债务,不能让三个担保人为其分担,既然他有能力给你分担,就应该给另外两个人也负担。不能厚此薄彼。
6.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7. 银行贷款10万元,有三个担保人,责任该如何划分
具体责任要看担保合同如何写比如三人各承担1/3的担保,或者甲担保3万,乙担保4万,丙担保3万等,这情况下每人只担负确立的部分贷款的担保。也可不写,这样三人同等的担保责任。
8. 抵押担保贷款,责任怎么划分
1、根据担保法,你的情况属于“两个以上的第三人提供的物保竞存”问题。若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份额;若合同无约定,当每一个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都不低于债务均额时,推定为各个物保人的份额为均等,当某一人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低于债务均额时,该物保人的担保份额以担保物实际价值计,余额由其他物保人承担。
2、物保人履行完自己的份额就能拿回自己的房产证,若没有其他方式履行将以物保人的物拍卖后履行自己的份额。
9. 三人担保贷款 法院怎么执行
既可执行借款人,也可执行每个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