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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贷款担保风险

发布时间:2021-07-29 22:18:23

㈠ 房屋贷款担保人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哪些

怎模说呢,这个问题有难度的。涉及了担保法、物权法、银行法、合同法、民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许多领域。
如果从每一种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管理条例细说,都可以讲很多。
本人现从实际的应用方面作答之。
解答这个问题,重要的是提问朋友所涉及的核心。该系列问题核心即担保物权及其处置,与优先权。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或经营管理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特征为:A。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B。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本质上即是一种他物权。C。担保物权是以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是以对所有人的处分权能加以限制而实现这一目的。D。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动产或权利凭证处分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特征为:A。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B。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或财产权利。C。质权须转移质物的占有。D。质权是就质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特征为:A。留置权是一动产为标的物的一种担保物权。B。留置权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动产的权利。C。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
抵押权指的是抵押权人就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债权担保的不动产,就其卖得的价款优先受清偿的权利。抵押权是不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非占有担保物权。怎模理解:A。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的,也就是说抵押物于设定抵押权后仍由抵押人占有。从而,抵押人对抵押物依旧有用益价值,而有使用、收益权,抵押物可正常使用、收益,抵押人均有权。此项用益权直至抵押物扣押时才受到影响的。B。抵押权是以优先清偿效力的担保作用而存在的。在担保债权不受清偿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律法规实行抵押权,同时依据换价程序处分抵押物,就其卖得的价款优先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故抵押权人所直接支配者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抵押权由于具有这两种作为其物权内容的重要意义,使得抵押物的用益价值及交换价值得到广泛的利用。
常用的是抵押权。
这是那位朋友所问的一系列问题的核心一部分。
另一部分是甚模?优先权。严密的说是优先原则。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这一系列的问题优先核心是在于物权优先原则。物权是债权产生的前提,在物权和债权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无论物权成立于债权之前或之后,物权优于一般的债权。既然是这样的说,那模,在这怎理解呢!?房地产抵押登记后,即取得担保物权后即可对抗第三人。
说到这里,严密的说写到这里,前面所讲的如果都真真正正看的懂得话,问题基本已经全部解决了。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后一个问题前面没有论述的。即再贷款的问题啊。
关于再贷款,怎模说的呢?得结合具体情况。这是因为现在银行改制,商业银行很发达啊。在实际的操作里最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对你还款能力的评估测查分析。你的还款能力决定你能否再贷款。

㈡ 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担保的风险主要有

如果是个人的住房贷款抵押担保,最大的问题就是贷款人无力偿还抵押贷款,或者是故意不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
房屋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目前比较流行的贷款方式,适合资质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条件的抵押物的用户,提供凭证就可以申请额度高的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怎么申请呢?完成这些申请流程就可以了。

1、选择贷款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首先且关键的一步就是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虽说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相对较慢且较高。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多,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2、递交申请及申请材料:选择合适的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

3、初步审核:贷款机构会对我们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审核,审核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

4、评估:一般贷款机构特别是银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会收取评估费,不同机构的收费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5、审批贷款签合同:贷款机构会根据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评估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就会跟你沟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放款。

综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贷多少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因为这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还是需要在办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评估因素和办理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㈢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风险:
个人借银行(包括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钱用于住房消费,如果不按期还钱便产生了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赖账、诈骗、假借款、恶意不还钱;后者是借款人因失业、伤残、死亡、离异等原因导致借款人不能如期还钱。
二是开发项目的风险:
开发商经营不善,或挪用资金,造成项目不能完工,形成“烂尾”,借款人购买并用来抵押的房产成了“空中楼阁”;借款人购买的房产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这些情况将导致个人贷款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贷款行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银行方面也存在风险:
对借款人情况审查不严;对开发商销售情况、工程进度、售房款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控制不够;缺乏与房屋土地部门必要的联系,抵押登记不落实;档案管理不严,丢失重要合同单据,由此造成银行贷款风险。
防范风险的方式
1、贷前调查
了解借款人贷款的真实目的(自住或投资)、收入来源及家庭状况。
2、通过设定合理的担保方式防范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防范借款人贷款风险的担保方式有三种:抵押、质押和保证。从实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应该是最主要的担保方式。质押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方式。借款人要找到与住房价值量大体相当并获得贷款人认可的动产几乎不可能;以权利作为质押,贷款人要求的权利只限于存款单和债券,现实中拥有与住房价值大体相当的存款及有价证券的人要么是人少,要么就不用申请贷款了。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为他人借款做保证人,非亲非故的情况下,一般人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鉴于上述分析,住房抵押应该作为最主要的防御贷款风险手段。
(1)正本清源,逐步使住房抵押成为主要的担保方式
在我国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初期,由于当时住房紧张,法律也不健全,担心个人出现风险后,无法使借款人迁出,向法院上诉,要求强制执行,但法院考虑社会稳定,往往不受理这种诉讼。以住房作抵押,客观上难以防范风险。其次,由于目前我们的房地产行政管理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住房产权证办理缓慢,没有产权证,办不成抵押登记,抵押就做不成。即使拿到产权证,由于办事部门效率和工作水平问题,产权人仍然办不成抵押登记。完不成抵押登记,重复抵押的风险无法避免。此外,国家目前正处于城市化过程中,每年新建大量住房,期房拿不到产权证,抵押登记也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以住房抵押为基础,产生了以下两种抵御贷款风险的方式。
①抵押加第三人保证担保
目前对于抵押加第三人保证担保方式有两种具体做法,一种是抵押登记后保证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一种是抵押登记后保证人所有的保证责任取消,这里讨论的是第一种。抵押加第三人保证担保是指借款人在抵押登记不能办理的情况下,书面承诺以所购住房抵押给贷款人,同时有贷款人认可的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当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已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首先处分抵押物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处分抵押物所得后不能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时,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负责偿还。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份额,每个保证人都对贷款金额负连带保证责任。没有办理完抵押物登记的,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一般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㈣ 朋友贷款买房要我做担保人,请问能有多大风险

你的朋友贷款买房要做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承担部分责任,联合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情况:

① 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

② 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

③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

担保人相关: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4)个人房屋贷款担保风险扩展阅读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㈤ 房屋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你还能退出担保?退出就没你的担保责任了。一般情况下,你做担保就是在被担保人还不了钱的,银行可以向你追讨。

㈥ 房屋贷款担保人身份证担保有风险吗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㈦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 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 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7)个人房屋贷款担保风险扩展阅读: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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