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具体说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哪种合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然有这两种贷款方式,也是适用不同的贷款人群。
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权人(银行)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B. 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具体有什么区别,比较一下
按揭与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借贷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其区别如下:
(1)按揭和抵押在法律上的区别 按揭要产生所有权转移,抵押则不变更所有关系,因此二者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权益不同。 按揭受益人经所有权转让成为所有权人,享有担保物的所有权。 抵押则不发生所有权转移。抵押人仍保留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非所有权人,只享有抵押权,即对抵押物的支配权。在按揭诉讼中, 按揭受益人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和名义参加诉讼,而抵押诉讼中,抵押权人的身份只是抵押权人。
(2)目的及运作上的差异 按揭和抵押担保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债务的履行。 但二者在目的和运作上仍有区别:
1)按揭人按揭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和尽可能多地借得款项; 按揭受 益人按揭的目的主要是出于保证收益的考虑。理论上,按揭受益人是所有权 人,较之抵押权人享有更多权益。
2)在借款目的上,按揭人的目标指向和按揭物是同一的, 借款的目的是购置房屋,取得房屋产权,而抵押人抵押借款的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抵押物。 而是为了其他的目的的借款。
3)运作上的区别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其基本程序:在抵押人先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办理他项产 权证,以产权证抵押而持有他项产权证。 按揭:则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是先办理他项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产权在付清购房款后由房地产开发单位转给按揭受益人, 所有权证由按揭人持有。
4)抵押和按揭牵扯的当事人不同 抵押一般牵涉两个当事人: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般不再需要担保人,是单纯的“指物借钱”, 按揭是在按揭人在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进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业主作中间人,以便实现钱、物、 权分离状态下的动作。因此,原业主或所有者往往要作为担保人,使按揭有三个当事人 “按揭人、按揭受益人、按揭担保人”。
C. 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
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区别是什么?房屋抵押贷款是借款人以房产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合法用途的贷款;按揭贷款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贷款只能用于买房。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贷款用途、贷款成本、贷款期限、贷款流程、牵扯的关系人和前提条件。
(1)贷款用途有差别
房屋抵押贷款和房屋按揭贷款最大的用途区别,在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向银行借钱购买房屋,而房屋抵押贷款则是借款人用已购房做抵押向银行借钱用于消费领域或做生意。如:购车、旅游、装修、医疗、留学或者商业用途。
(2)贷款成本不同
总的来说,按揭贷款比抵押贷款利率更低一些。
若是首套房申请按揭贷款,购房者有机会享受到一定的利率折扣,而抵押贷款则不然,各银行大多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3)贷款期限各不同
按揭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每笔贷款年限由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个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而房屋抵押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前提条件不同
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只能用以购房。
房屋按揭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的基本目的是相同的,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目的都是在于保证债务的履行。但他们在其他的目的和基本的运作上还是有以上四个反面差异的。注意区分,便于找准自己的适用的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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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者权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二是方式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E. 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具体说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哪种合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然有这两种贷款方式,也是适用不同的贷款人群。
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权人(银行)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