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公司主张把贷款人变成担保人合法吗
带款公司主张把带款人变成担保人,这个是不合理的,贷款人是带款人,他申请的贷款担保人是为贷款做担保,两者并不是相同的关系。
Ⅱ 公司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银行批款的贷款是需要很多种方式的,有的是需要担保人的,有的是不需要担保人的,是需要担保物的,看看是你需要走银行的哪种贷款形式。
Ⅲ 给贷款公司做担保人安全吗
您好,四联担保为您解答!
首先您的意思,我这边并没有看的很明白,所以粗略按照个人理解说一下!
债务人:贷款公司
保证人:十个人
债权人:银行或者其他
您的意思是说,债权人跟债务人签订了合同,担保人签字了! 然后债务人与担保人私下签订了免责协议,并且债务人给担保人每人1W的费用?
那么,我们从担保人这个角度,是不是想,如果债务人跑了,债权人找担保人要钱,担保人又出具与借债务人之间的免责协议,这样担保人就没事了?是否债权人就找不到人还钱了?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您可以想一想,如果按照刚才假设的,债权人找不到任何人还钱,这种事情您觉得可能么!这样有没有担保人不一样么!这样谁还敢借钱出去!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再追问我吧!
Ⅳ 银行贷款找谁做担保人
银行贷款之所以允许通过贷款担保人来给贷款需求者提供放款,主要是因为满足贷款担保人条件的可以帮助降低贷款风险。在有关的法律条例中就明确指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还贷款的义务时,作为贷款担保人需要帮助履行有关贷款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的关键就是银行认为可以在贷款者不能还款的时候帮助还款的公民、组织或法人等。不过,光满足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法律还规定了部分人或组织不能成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比如,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企业法人下的分支机构或某个部门……所以,银行贷款担保人找谁做心里应该有底了,像担保公司、亲人朋友等等,只不过,银行对于这些担保人还有自己的评估,到底给你贷不贷款,还得看你担保人的财力了。
Ⅳ 在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5)在贷款公司贷款担保人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Ⅵ 别人贷款找贷款担保公司,还需要我去做担保人,需要注意什么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担保人应当注意: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具体可以参照《担保法》学习。
Ⅶ 我一个朋友在金融公司贷款,担保人签的是我的名字和电话,现在那个朋友跑路了,我有义务替他还钱吗
没有的,但是逾期会找担保人的责任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Ⅷ 贷款人跑了放贷公司找担保人那怎样解决
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
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
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
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保
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
责任还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
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
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
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
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Ⅸ 信贷公司贷款,担保人和借款人都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法院以后会找时间找你要钱,或者几个月一次或者一年一次。,找到最好找不到法院肯定就找担保人啦很简单的逻辑,然后找贷款人,你就在去拘留所15天肯定又放出来。。一口咬住没有钱,银行不会叫你进去的如果你是担保人请把你所有的存款取出来
切记
,法院判决也没有事的最多拘留15天
Ⅹ 公司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企业贷款不一定必须要担保人。如果说企业申请的是微业贷,那么只需要授权查询企业征信以及授权查询税务信息,企业就可以获得授信额度。但是当企业要提现贷款金额,那么就会需要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