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为公司担保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1)你和你老公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们夫妻现有的或将有的全部财产为该笔借款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意味着,在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直接要求你们夫妻偿还全部欠款。
(2)反担保有效:但是有效并不意味着你们夫妻解除担保责任。在出现不良时,银行仍然可以要求你们夫妻偿还欠款。反担保的意义在于,当你们代偿该笔款项之后,可以向反担保保证人(老板的另一家公司)追偿。
个人认为,既然你老公作为名誉股东和法人代表,肯定和实际老板存在某种紧密的关系,才不好推脱。至于要不要在担保书上签字,关键还是看这个老板的信誉和这个公司的偿还能力。
2. 借款担保人承担的无限责任是无限期的吗
你好,借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借款签字起至借款人还完此次借款为期限的,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借款一年,3年没有还款的话,担保人的责任及义务还是存在的
3. 个人为公司担保贷款问题
公司还不上,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银行可以要求你还款,直至还清为止,这当然会连累你的家庭。如果贷款程序、手续完备,企业提供贷款资料真实,你所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你的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骗贷,提供虚假信息等),而你作为股东又参于并知情,这可能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这种事以后最好不要做,这是原则问题。
4. 公司用个人的名义贷款,公司担保的,以后个人有无限责任吗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实际的债务人必然受到直接性的牵连。因为产生的效应直接是应当债务人还清。但担保人是公司担保的话,只要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担保的公司也是需要偿还的。也就是说至要公司担保,在不破产或倒闭的情况下,债务人都是很安全的。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
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
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6、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某些担保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其提供小额贷款。小额委托放款需提供足额反担保。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合同法》第5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5. 自然人无限责任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这个说白了就是保证。自然人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反担保,就是自然人贷款时找的担保公司/担保人要求该自然人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保证,即反担保。
6. 请问保证担保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有何区别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以保证的形式做的担保就是保证担保。保证按主体不同可分为:法人保证和自然人保证(个人保证)。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你说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连带责任保证。先有保证 再有承担何种责任 二者是法律行为先后的顺序,不是法律效力大小的问题。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效力大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对于债务的履行不是补偿性的,具有赔偿性,没有先诉抗辩权。
7. 无限责任担保是什么意思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担保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你所谓的“保证担保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属于一个意思,均可理解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目前,银行、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贷款人或担保人要求个人和企业提供的担保,均称为“保证担保”(即连带责任担保)。前述的:“一般保证担保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后者的法律效应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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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人贷款公司担保个人付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担保责任由保证,质押,抵押三种,具体的贷款担保责任要看你们签合同时是怎么说的了!一般是连带担保责任。假如需要贷款的话,可能你不知道哪家银行的贷款产品最省钱,建议还是在网上申请,因为当地的信贷员可能会不太清楚整个贷款行业的产品,他们只是建议你可以申请什么贷款,贷款利率是多少,但是专业的贷款机构可以纵览所有的贷款产品,没有地域的限制,他们知道哪家银行有这种产品,哪家银行的这种产品的贷款额度最高,贷款利率最低,贷款期限最长。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http://www.loanchina.com/QuickLoan/index.jsp?dashi=lisa_bd1 。也许会对你有帮助!反正拿不到贷款,不收钱的!祝你好运!
9. 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时可否用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
可以质押贷款,但是有一些条件:
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以单项或多项专利权单独出质。
2.以有形资产抵押为主,以专利权出质放大贷款额度。
3.以专利权出质为主,辅以有形资产抵押或法人代表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4.以上述方式出质给担保机构,以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
一、企业向银行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借款人除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以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做质押,具有专利实施能力和获利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3、成立时间须在1年(含)以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队伍稳定
4、产权清晰,组织架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
5、用于质押担保专利权的实施企业,书面承诺质押期间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质物时须经商业银行同意,且转让费、许可费、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均须首先用于归还贷款
6、根据商业银行需要,能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能够提供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反映贷款用途的合同、订货单、发票等;
7、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用于质押的专利权(以下统称“设质专利权”)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设质专利权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权
2、设质专利权须合法有效,获得授权,并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3、设质专利权为单项专利的,该专利权至少已进行2年(含)以上的实质性实施,且至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该专利仍在使用,并具有盈利能力;设质专利权为多项专利的,其中至少1项专利应已进行2年(含)以上的实质性实施,且至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该专利仍在使用,并具有盈利能力;
专利权获得市专利奖以上奖励的,设质专利权已使用时间可在1年(含)以上;
4、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4年;
5、设质专利权不得涉及国家安全与机密;
6、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专利权不能作为质物:
1、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已被终止;
2、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还未结案;
3、贷款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4、专利权存在各种纠纷的(包括民事纠纷、行政纠纷);
5、不具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
6、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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