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关手机贷款第三方担保人
作为第三方保证贷款担保人都需要满足些条件。
第一,担保人需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介于16到65周岁。
第二,担保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若担保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也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第三,担保人如实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证明自己有无负债,是否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四,担保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帮其还本付息。
所以,担保人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因为,一旦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担保人要承担继续偿还贷款的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按时还款付息,也会给自己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B. 贷款手机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担保人还,连带责任
望采纳
C. 贷款担保连带责任
您好,需要确认一下您的担保是不是无限连带担保。(大部分的个人担保都是无限连带担保)。
如果你是无限连带担保,你朋友还不上的时候,会执行你的财产。
银行起诉的时候,不会只起诉你一个人,应该是把你和你朋友一起起诉了。
银行一般都会将债务人(你的朋友)和担保人(你)一起诉讼,节约诉讼成本。
如果是这样的诉讼,建议你积极应诉,督促你朋友尽快还款。
D. 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方可以解除担保人的责任吗需要其他担保人的同意吗
担保人不能未经同意就解除担保责任的。
一般签署《担保协议》的时候,里面会有明确担保责任什么条件解除,按合同里执行。
一般都是经过借款人、贷款人、其它担保人几方同意,否则仅靠单方面一定是无效的。
E. 贷款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不还钱的时候可以向个人要,也可以直接向个人要
F. 一般保证贷款和连带责任保证贷款的区别
一般保证:在确定债务人完全失去还款能力前,保证人可拒绝还款。
连带保证:债务人未按规定还款,无论其有无能力还,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和保证人任何一方还款,保证人不可拒绝还款
G. 借款担保中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
在本案中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和顺公司与五四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另一个是自来水公司与五四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在两个合同之间的关系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于两个合同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且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都是合法有效的。对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在理论上和立法上有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之分。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保证是保证人仅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这种保证方式中,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履行只负补充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债务人完全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才就被保证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对保证债务的履行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对被保证债务的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而无先后之分。债务履行期到来后,债权人既可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请求保证人履行,或者请求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履行。由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故法院据此作出责令自来水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民事判决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对于自来水公司认为其担保合同应为无效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是不能成立的。其原因在于,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必须是法律允许的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民事主体。法律禁止国家机关和公益事业单位为他人提供担保。我国《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同条还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法律作此限定的理由主要有三:第一,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行为内容具有特定性,通常不包含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内容。第二,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没有其他的利益获取渠道,故这些单位不具有承担担保责任的经济条件。第三,作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通常是要求被担保人必须作相应的对等给付,例如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向担保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而对于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而言,它们既不能通过提供担保而收取费用,也不能享受反担保的利益,具有利益提供的单向性,这与商品经济的等价有偿等基本原则相违背。由于自来水公司并不属于上述公益事业单位,而是属于领取了企业法人执照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因此即使其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亦不能以此作为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和免除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果其事实上从事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同样不能免除其对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六条作了如下除外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这一规定的立法理由在于:既然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了经营活动,并可能从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根据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它当然应当对经营中的风险承担责任。
H. 此贷款属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这应该是一般担保。
一般担保的特点就是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债务人无法偿还后才由担保人进行清偿债务。
本案中,乙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通过法院审判后,如果甲不还,可以再审请强制执行,如果存在强制执行不能的情形,比如无财产可执行,那么乙可以向担保人丙主张债权。关键是乙必须先通过法律程序向甲主张权利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