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最高额抵押担保中贷款的到期日

最高额抵押担保中贷款的到期日

发布时间:2021-08-07 01:08:21

Ⅰ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贷款

全称为最高限额抵押贷款。我贷过这样的项目,本人了解为以一定最高贷款额度为界,可以分批次的抵押贷款,但所有贷款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办最高限额抵押贷款的有效日期。
例:办理最高限额抵押贷款50万,两年期。分两次贷款,第一次25万两年期,半年以后第二次贷款25万,一年半期。这样可以减轻首次还贷压力。
抵押贷款为有经评估,并有相应保值保险的物品作为抵押,进行的贷款。比如房产、林权、土地、厂矿、材料、设备等。

Ⅱ 房产抵押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

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2)最高额抵押担保中贷款的到期日扩展阅读:

房产抵押范围: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Ⅲ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抵押物的法律时效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实际工作中,银行保存的他向权证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对同一笔贷款仅需要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只要主债权有效,抵押权就有效。如A客户1000万元贷款,采取土地最高额抵押方式,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项权利抵押期限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
从实践操作中,除注意以上因素外,还应关注:
1.抵押物的保值性和变现性。尽可能选择保值性强、易于变现的抵押物。同时要随时密切关注抵押物的状况和变化,防止抵押物被恶意变卖或转移。
2.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严格审查抵押物权属证明,杜绝抵押人无所有权或经营权,造成无效抵押,并做好抵押物他向权证的保管工作。
3.做好抵押物的评估管理工作,正确估价和判断抵押物的实际市场价值和价值变化趋势,防止由于抵押物市场价值剧烈波动而造成的抵押落空,防止人为高估抵押物价值。当出现抵押物不足值情况时,应及时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追加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类型的担保。可以根据市场敏感程度对抵押物进行科学分类,对贷款抵押中的不同抵押物和抵押年限分别设定不同的抵押率,以更好地满足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需要。
4.督促抵押人及时办理抵押物保险手续,要求企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债权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应覆盖并超过抵押贷款的合同期限。

Ⅳ 抵押房屋贷款的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买的房子,房地产抵押权的时效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即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说,房地产抵押期限的起始日为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另外根据建设部房地业司在1995年《关于房屋他项权证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中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中,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地产抵押期限的届满日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因此,房地产抵押期限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债的届满之日中止。同时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故房地产抵押权期限为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消灭之日止。

Ⅳ 借款合同的到期日能否超过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约定到期日期

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是指出借的时间而不是借款期限,你把两者混同了。比如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在2012年7月6日至2013年1月5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额以内的借款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即使是1月5日才出借的款,仍然承担担保责任。

Ⅵ 银行贷款到期,借款人及时还款后,抵押物什么时候归还

通常还款完全还清以后,就可以申请归还抵押物了。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办理抵押贷款必备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当今一期的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抵押人董事会决议;
4、抵押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抵押物权属证明及保险凭证;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Ⅶ 最高额抵押实现问题

已经签订了最高额合同,抵押登记在先,即使贷款还清重新办贷款依然是第一顺位的受偿权

补充回答:这个是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来计算,而不是按照放款的先后计算的。如你所说,即便是06年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10年放款,抵押登记日依然是06年,比08年登记并当年放款是有优先权的。但是,如果06年签订的最高额合同发生了变更,重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且在B行办理登记之后,那么B行有优先权。

阅读全文

与最高额抵押担保中贷款的到期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夫妻双方房产贷款需要两个人签字吗 浏览:628
医院流水贷款吗 浏览:43
汽车还款贷款利率 浏览:601
网贷单凭手机号可以贷款吗 浏览:39
芜湖全款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浏览:39
一般公司企业贷款适合哪种 浏览:649
无忧宝小额贷款上征信吗 浏览:996
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2016年 浏览:654
上海极速贷款员工工号查询 浏览:543
银行担保公司贷款怎么收费 浏览:669
嘉兴民间小额贷款 浏览:886
租车后抵押贷款报警 浏览:494
贷款买车怎么过户给别人 浏览:32
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能换工作吗 浏览:775
在上海买房贷款400万 浏览:564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到期 浏览:471
手机贷款最可靠软件有哪些 浏览:896
手机照身份证能贷款吗 浏览:301
江西建行贷款利率 浏览:86
申请二手房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浏览: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