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债务人被判合同诈骗,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法院判决书认定债务
不要。
在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保证人大多以主合同当事人(债务人、债权人)串通与欺诈保证人的理由抗辩,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1)债务人骗取贷款罪担保合同扩展阅读: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贰』 骗取他人做担保然后消失了是不是构成一种罪
这个要看债务人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诈骗。如果构成诈骗罪,则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
其理由是根据最高院的两个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新法民请字第2号《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冯树源从胡强处“借款”的行为既已被认定为诈骗罪行,胡强追索冯树源所“借”四万元则属刑事案件中的追赃问题。因此,对胡要求受冯欺骗的“担保人”代偿“借款”的纠纷,人民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1994]25号《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借款人携款外逃,未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人民法院不宜以借款人借款系欺诈行为为由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也不能据此认定作为以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可依法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较无偿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承担更多的义务。保证人提出自己也是诈骗犯罪的受害人的免责理由不能成立。你院提到的我院[1990]民他字第38号函效力问题,查该函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一起。
从以上两个复函可以看出,债务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判断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的依据。
其法条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
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债务人构成诈骗,则主合同无效。在此情形下,担保人无过错的,则无须承担责任。
当然,如果你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仍有效,那么,你仍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至于诈骗与否的问题,并不是按常人的理解,需要由法院作出认定。
『叁』 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后,借款人被以骗取贷款罪判有期徒刑同时法院判了责令退赔。银行是否还能
能够,借款人无力偿还的部分可向担保人追讨,担保人在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借款人有新财产的话)。
『肆』 刑事判责令退赔之后能否另行起诉保证人。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借款人被以骗取贷款罪被判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的,即便借款人构成刑事犯罪仍然不会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伍』 借款人伪造购销合同骗贷担保人有责任吗
假合同骗贷,担保人担保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构成骗取贷款罪,诈骗行为和合同行为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行为。在民法上,前者属于不法行为,后者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前者是诈骗人在缔约阶段单方实施的,后者是诈骗人与被诈骗人双方共同实施的,二者性质与内容迥异。
同时,由于金融借款合同本身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也不能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认定合同无效。因此,此类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贷款人不行使撤销权的,借款合同有效。由于主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在贷款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依据合同自身予以判断。
此时,如果担保人以自己提供担保也受到借款人(即诈骗人)欺诈为由,主张撤销担保合同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因为,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担保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之间的合同,对担保合同而言,借款人属于担保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虽然担保人也因受到借款人的欺诈而提供担保,此时只有当作为担保合同的相对方(即贷款人)明知欺诈事实或可得而知的情况下,担保人才能撤销担保,以维护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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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借款人构成骗取贷款罪,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当然有效,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民事与刑事关系交织在一起,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柒』 在一起贷款案件中,贷款人涉嫌骗取贷款罪,信贷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担保人还用承担还款责任吗
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也无效。本案中担保人如不是和借款人共同协商骗贷的,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捌』 债务人以诈骗银行贷款罪名判刑担保人可以免责吗
只要担保人没有共同参加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民事责任就跑不了了。
『玖』 本来是借款人,该签借款合同。信贷员却让签了担保合同,然后找了一个什么也没有的人,虚构贷款资料,并成
您好,你说得情况是存在的。但是,你居然知道这些操作,那么对方定罪了,而你也会构成共同犯罪的呀,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