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一定会放款吗
审核通过会放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 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申请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Ⅱ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显示担保录入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交一定的担保金,担保录入就是开发商已缴纳了担保金,可以贷款。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贷款由担保中心审核扩展阅读: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
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Ⅲ 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复核同意后多长时间能放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审批复核同意后,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能放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提供办理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3、管理中心开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Ⅳ 上海住房置业担保中心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完成 在放款前辞职对放款有影响吗
如果你在放款前辞职的话,肯定会对上海住房置业担保中心公积金贷款有一定影响的,你可以在放款之后再进行辞职。
Ⅳ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年审需提交的材料有以下:
1、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类别、单位机构类型、经济行业、经济类型、单位地址、法人代表、经办人员、联系电话等。
2、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收款账户等。
3、各单位经办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年检表》、《工资花名册》。
4、各单位根据年检内容准确填报相关表格,录入电子数据,《住房公积金年检表》一份,工资明细表一份,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文件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加盖公章,及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窗口。
5、缴存单位出现人员增减、调整缴存比例等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6、因未缴或欠缴等特殊原因需补缴公积金的,须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补缴。未经批准的补缴、多缴款一律不得记入个人账,只能挂账或退回。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年审是指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已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应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核验证行为。年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全称、单位法人代表、单位性质、单位开户银行、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核定上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对欠缴、缓缴单位(含已申请缓缴到期的单位)制定补交计划书等等。
三、进行年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条例》所规定的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缴存公积金的自觉性,加强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通过年审,全面促进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Ⅵ 办理公积金贷款通过初审下一步是做什么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五)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六)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