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向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及担保后的后果
条件是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后果为如果到期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则由担保人偿还。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⑵ 借款人诈骗银行贷款,并且欺骗担保人签字,担保人还用承担担保责任么
按实际情况,由于银行并没有存在过错,借款人诈骗银行货款的,担保人仍然有义务就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另外,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⑶ 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料是假的处犯罪吗
如果担保人资料造假,造成银行损失或是贷款无法追回,需要承担责任。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⑷ 银行担保贷款,担保人提供虚假凭证,银行审核不力
担保人的时限是两年,也就是说两年内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⑸ 贷款人利用假资料去做贷款,银行没有核实就贷款了,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担保人是否提前知道资料是假的,如果知道那就惨了。先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然后等着。债权银行是否移交司法机关。第二银行肯定有责任相关人员要承担最低的也是渎职责任。第三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贷款诈骗罪。但是如果贷款及时还清银行一般不会找麻烦。还有假如你不知道贷款人做假但是你作为担保人既然签字了就有义务替贷款人归还贷款。然后你再到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贷款人以保全自己权益。
⑹ 公司银行贷款抵押物是假的担保人有责任吗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有财产就用财产抵债,没有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免除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担保人知情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这条规定说的就是贷款诈骗罪。如果担保人知情,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和执法理念,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担保人不知情
在有些情况下,确实存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那么为了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这部分人只要他们能举证证明自己不知情,就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从上面整理的关于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律资料可知,担保人为虚假抵押物骗贷担保时,可能会面临被法律制裁的风险,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从犯。但是,只要担保人能举证证明自己并不知情,就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因此建议大家在为他人做担保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切莫随意应允。
⑺ 贷款人有一项假信息,担保人信息全是真的,是否构成银行诈骗
你好
视情节严重性,银行是否起诉而定。。。。
担保人的信息真假性没有太大意义,重要的是贷款人。
一般我们这里叫 骗贷,
如果银行能及时追回这笔贷款,不会走法律途径。
如果不能及时追回,会走法律途径,担保人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⑻ 贷款人提供假手续但是担保人当时不知情 等贷款发放以后才知道 并向银行口头通知 这种情况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如果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假的,就可能涉嫌贷款合同诈骗,这样的合同应认定是无效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⑼ 银行贷款担保人签名是假的,这份贷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银行贷款合同中,贷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
2、担保人签名是假的,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但对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影响,贷款合同没有违法情形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