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别人贷款担保了怎么规避风险
1、提供担保要量力而行
为他人作担保时,担保人除了要明确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外,还要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担保责任超出了自己的承担范围,就不要碍于面子或其他因素盲目给予担保,这样不但不利于债权人对自己的利益维护,而且也将损坏自身利益。
2、考察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在贷款担保中,很多担保人并未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作考察,就盲目给予担保了。要知道,为他人作担保后,担保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担保一定要谨慎,在给予担保前,最好找与借款人有业务往来或是其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了解,看看对方的信用是否良好,是否具备还款能力。
3、尽量选择一般保证
保证担保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责任担保。一般保证需要债权人先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行执行后,担保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种担保情况下担保人承担的风险较小。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债务,这种担保情况下担保人承担的风险较高。
为他人作担保一定要谨慎,在签订协议时,最好约定作一般保证,从而减少自己的损失降低担保风险。
2. 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保证担保对担保人有利,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对担保人有利
总的来说,连带保证的法律责任大于一般保证的法律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可以贷款的,还有些是不需要担保的,你可以去希财网看看。
3. 给人银行贷款做担保一般期限多长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关于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由此可见,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但若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 银行贷款担保,可不可以签订“一般担保”进行担保,难道非要“连带担保”吗
银行贷款,一般担保是几乎不可能的。
按照我做过的贷款来看,并没有一般担保的先例,都是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来操作的。
5. 银行贷款都需要什么担保方式
各家银行在各地对于贷款申请人都有不同的要求。
最简单的信用卡贷款是基于对个人信用额度的贷款,因此无需担保。还有一些银行推出来三家工商户互相担保贷款的方式。
当然最常见的是房产担保贷款,房贷就是,车辆也可以做担保,各家银行会基于担保物的估值放贷。
大的企业利用厂房,土地,机械等有形资产。也有的是基于公司无形资产进行担保放贷,其实也就是信用贷款。
6. 保证贷款中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别指什么他们有什么区别
一般保证,你就要保证贷款人要正常还贷,说明你是这笔贷款的直接担保人,连带保证,你虽然不是直接担保人,但你有一定的关联,负有连带保证的责任.
7. 简述一般保证贷款和连带责任保证贷款的区别
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又叫补充责任保证。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没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没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8. 银行贷款担保可以约定为一般保证吗
银行贷款担保可以约定为一般保证的
9. 什么是抵押加一般保证
抵押加一般保证是贷款的一种常用担保方式,即借款人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或由借款人或第三人用其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同时提供第三人一般保证担保。此种担保方式下,保证人需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在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后,借款人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由保证人为借款人偿还所欠的剩余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采用此种担保方式时,抵押房屋须购买房屋财产保险,投保额必须不低于贷款金额。 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为借款人所在单位,也可以是愿意为借款人担保且有代为偿还能力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