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那些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不良贷款是每个银行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是最头疼的问题,不过出现不良贷款并不代表就全部都是损失,否则银行早已无法维持了,举个例子:2018年的时候曾有新闻报道,贵阳农商行的不良率接近20%(不良贷款余额超100亿),如果不良贷款全部都算是损失的话,单以贵阳农商行目前的利润水平来说,在保证未来20年不出现新的不良贷款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将现有的不良覆盖掉。现实真的如此严峻吗?显然并非如此,否则贵阳农商的行业评级就不会一直保持在A级以上了。
总结个人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与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基本一样,不过个人不良贷款不允许打包转让。对于不良贷款,银行是不会轻易认输的,一般都会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降低自身的损失,所以20%的不良率不代表着就真的是亏了20%,这只是明面上的数据而已。
㈡ 如何有效化解到期贷款“借新还旧”的风险
第一,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社到期贷款“借新还旧”管理的内控机制。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实现机构间的相互制衡,一是对风险管理进行垂直管理,不受地方考核指标的约束和影响;二是对于资产五级分类的实施者和管理者不应该用压缩不良贷款的指标来考核,而应该用分类的准确性来进行考核。 第二,进一步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特别要重视贷款到期期限和还款期限的匹配程度。一是深入进行贷前调查,科学分析还款能力,认真测算还款期限,贷款期限尽量与还款时间匹配;二是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还款资金的动态,千方百计把握好收贷时机。 第三,对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不良贷款考核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积极引导信用社主任和信贷人员向需要转贷的客户灌输“收回再贷”而不是“借新还旧”的理念,营造健康的信贷文化。首先,在考核指标口径的设置上,可将不良贷款计算口径调整为五级分类口径,并且明确规定,贷款不得改变借款的原有形态,对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了“借新还旧”的分类结果应向下一级迁徙,利用利益的牵引机制,遏制“借新还旧”贷款频繁发生的现象;其次,在贷款定价上,对“借新还旧”贷款要规定较高的利率水平,提高客户“借新还旧”的财务成本促使客户归还贷款;第三,对一般额度授信客户可规定在授信额度内经办社不能发放“借新还旧”贷款,授信额度内“借新还旧”贷款审批权上收一级,提高“借新还旧”贷款的审批级次;第四,将“借新还旧”贷款记录作为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的一项重要辅助性指标,在计算“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率”指标时,“借新还旧”贷款余额应视同当期未按期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数额,并且相关“管理水平”项也给予扣分;第五,加强“借新还旧”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对“借新还旧”贷款均应视同不良贷款来管理,要在管理频率和管理深度上狠下功夫。 第四,“借新还旧”贷款办理抵押时,要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欺骗第三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律风险。信用社在设定抵押时应要求客户出具“到期债务清单”,既可作为确定抵押财产时的参考,又可留作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用以抗辩;在设定抵押物时应要求客户提供明确具体的抵押物品,尽可能地将相关内容在合同中具体化;当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时,应在合同上注明此贷款的用途为“借新还旧”字样,使第三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欺骗第三人”为由提出抗辩。 第五,及时消除抵质押物受偿顺序风险。
㈢ 既有保证又有抵押物的不良贷款如何处置
提供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银行经法院批准,有权处置相关抵押物。银行通常设有资产管理/处置部门,主要职能就是集中管理、经营、处置不良资产。如招行设有特殊资产管理中心。
不良贷款的抵押物,银行可以经营,也可以拍卖,通常以拍卖为主。在银行官网上,可以看到银行的拍卖信息公告。
㈣ 论述题如何清收不良贷款
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不良资产较多,直接影响信用社效益,制约信用社生存和发展,为了清收不良贷款,搞活信贷资金,化解信贷风险,现提出以下不良贷款清收计划:
一、清收计划
1、认真落实贷款管理责任制,按照有关贷款管理规定执行。对违规贷款及时进行查处,对有关责任人采取扣发工资、停发工资下岗清欠等办法限期清收。
2、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贷款发放和大额逾期贷款进行跟踪监督,并对逾期贷款发生欠息的由责任人负责清欠,产生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3、对造成信贷资产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坚持追查到底,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协助其清收不良贷款,并落实到责任人。
4、从清理借款合同和担保手续入手,摸底子、查漏洞、下力气完善贷款手续,依据原借据重新立据、补办担保、努力进行补救和化解、使其符合法律规定。
5、对贷户和抵押户走、死、逃、亡、下落不明的分门别类地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有关部门审查。
6、坚持每年年初对上年度贷款人本息回收情况进行全面稽核、考评贷款投放质量,对应收未收的落实清收责任,限期收回贷款。
7、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对钉子户、赖帐户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清收,尽一切可能把不良贷款比例降下来。
8、在清理两呆贷款中可实行招标清欠和承包清欠,对于收回呆滞贷款按收回金额的给予奖励、收回呆帐贷款的给予奖励、对于收回利息和滞纳金的按收回金额的给予奖励。
9、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贷款,对确实无力以货币资产形式偿还的贷款,可采取有钱还钱,无钱给物的收贷策略,对抵贷资产建立文档登记制度,按抵贷资产性质、用途等,将其划分类型区别处理。
二、清收措施:
1、签订清收合同,要求各社对本社责任职工督促清收,完不成任务到年未扣社主任责任工资。
2、各社主任与责任职工签订清收合同,并把清收任务与经济利益挂钩,严格按照《清收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3、对有关贷款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或原单位的,清收责任必须跟踪到位,并与其签订清收责任书。
4、实行全员清欠,不论是谁清回两呆贷款坚决按照《关于对呆滞呆帐贷款清收的奖惩实施方法》执行。
㈤ 如何压降不良贷款
(一)遏制风险,从源头“堵新”,制度的顶层设计和信用风险管理文化是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途径。
1.构建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努力提高贷款管理精细化水平
2.真实摸底,全面反映贷款占用形态
3.加大考核力度,狠抓不良贷款真实性考核、严厉打击信贷资产质量造假行为
(二)缓释风险,从存量“优化”,推进贷款结构调整强化风险管理是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1.贷款的投放必须进退有度。
2.优化担保结构
3.合理优化期限结构
4.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三)组建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部门,打好不良贷款攻坚战。
(四)全方位多举措清收盘活不良贷款。
㈥ 不良贷款 怎么处理
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如下:
1、转给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将不良贷款转让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债权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司法执行。银行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资产。对不良贷款的进行拍卖,房产拍卖价格可能只有市场价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总额面临少许价格风险。
3、垫资过桥。第三人出资垫还银行贷款,原贷款结清,银行重新发放新贷款。垫资费用月息费合计约5%~6%。因为出资人的风险较大,可能出资人临阵变卦。
4、其他处置方式。采用资产重组、破产清算、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
㈦ 什么是连环担保其对借款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连环担保应该也叫连带担保吧,连带是只借款人再规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归还欠款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要求还款,有担保期限的按担保期限,没有规定担保期限的应是六个月,所以债权人应再留六个月内随时可以将借款人和担保人一并列入被告起诉。
㈧ 如何降低不良贷款
其一,通过多收少贷转化不良贷款。
其二,人为放宽对国有企业老贷款的转化条件。国有企业贷款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中的占比较大,其经营状况又直接影响着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因此,人民银行规定,借新还旧的贷款必须确保其担保有效。但为了完成上级行的考核指标,一些基层行在为“通过借新还旧能使信用贷款转化为担保贷款”的不良贷款办理转贷时,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在无法落实贷款担保、达不到转贷要求的情况下,仍以信用贷款的方式为部分国有企业的老贷款办理转贷手续,使不良贷款成为正常贷款。
其三,通过少量资金的重复使用完成对不良贷款的转化。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在监测中发现,当地个别国有商业银行为转化到期贷款,采取通过少量资金重复使用的操作方法,将大量不良贷款进行划转,达到转换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率的目的。
其四,通过债务重组转化不良贷款。如某亏损企业在某国有商业银行原有贷款1.6亿元,虽然已形成不良贷款,但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抵押担保是足值和有效的。经过债务重组后,该行将原不良贷款通过移位给关联企业的方式全部转为正常贷款,其中仅有6000万元贷款落实了抵押物,而由原关联企业保证的1亿元担保贷款在债务重组后却成为信用贷款。这份监测报告指出,银行在采用了上述“技术处理”方式后,从表面看,银行的不良贷款减少了,但资金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还影响了不良贷款下降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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