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抵押担保贷款,责任怎么划分
1、根据担保法,你的情况属于“两个以上的第三人提供的物保竞存”问题。若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份额;若合同无约定,当每一个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都不低于债务均额时,推定为各个物保人的份额为均等,当某一人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低于债务均额时,该物保人的担保份额以担保物实际价值计,余额由其他物保人承担。
2、物保人履行完自己的份额就能拿回自己的房产证,若没有其他方式履行将以物保人的物拍卖后履行自己的份额。
『贰』 担保贷款的分类有哪几种!!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叁』 有担保人抵押物,贷款人还不了,要做牢吗
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肆』 抵押加保证贷款是什么
如果是招行贷款,贷款抵押物:我行抵押类贷款目前只接受以房产作抵押;如需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则可以用所购买的的车辆做抵押申请;若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单等,也可尝试申请质押贷款。
个人抵押贷款对抵押房产的规定:
需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同城办理:抵押房产与贷款经办网点须同城,不接受异地抵押。
不接受评估现值≤10万房产作抵押物;
已有产权证且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
具有较强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好,水电、交通、物业管理等各项设施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抵押商品住房房龄≤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40年;抵押商业用房房龄≤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30年。
原则上不接受闲置>6个月商业用房作抵押物。
温馨提示:具体房产是否符合条件,请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伍』 有房子,抵押贷款要担保人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陆』 一笔贷款既有抵押担保又有质押担保,执行有先后顺序吗
这就是混合共同担保。
如果抵押和质押指向同一物,则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物上法定登记生效的抵押权清偿永远优先于质押权。法定登记生效的物类《担保法》42条有规定。
但如果不是法定登记生效的,同一物上抵押权和质押权并存,原则上按登记设定顺序清偿。(《担保法》42条以外的财产,参看43条)
『柒』 银行有抵押担保还能贷款吗
有啊,抵押贷款有的话,如果现在没有抵押物了,就办理信用贷款啊!
目前除了国有五大行的信用贷款不是很好办理外,其它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都是比较好申请的。
目前大部分银行的信用贷款的条件有:
1 社保/公积金缴费满一年,打卡工资一线城市5千以上,二线4千以上
2 房贷,按揭房贷或者抵押房贷,只要还款方式是月还本息的,还款时间半年以上
3车贷还款满一年,本地户籍或者本地房产(这个方案目前可以办理的银行比较少)
4 寿险保单,目前至少有15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贷款,当然前提是保险中间缴费没有中断和复效;所以公司的保险都可以在贷款公司办理
5 单纯的以社保或者公积金来办理,一般是直接把社保公积金的缴费额度翻倍,最高应该是300倍左右。
这些都是信用贷款的情况,当然如果是房产按揭或者抵押,二抵也是可以操作的,在办理抵押的银行办理或者贷款公司只要有可贷额度都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