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教法律人士帮忙,担保贷款,且现在法院需要强制执行问题
现在是在执行您,您应当向执行人员提供您担保人的财产线索,若他有的话,应当先执行他的财产,没有或找不到人的话,法院依据判决书是可以执行您的。您家的房屋是唯一居住的,不会被执行,但您的银行卡上的钱是可以执行冻结划走的,至于您家属,若判决书上没有她的话,暂不执行她卡上的钱,但法院可能又出裁定追加您老婆为被执行人。若真的没有任何钱财,对方执行就很难了。顶多对您做司法拘留15日。祝您好运。
『贰』 担保贷款,担保人被强制执行
法定期限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叁』 给别人担保被强制执行有失效期吗
给别人担保被强制执行有失效期。但是一般就是和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提供执行担保、出现执行承担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正后的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肆』 我帮人做了担保,请问自己还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拓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伍』 被法院起诉过还被强制执行过还款,现在已经把钱还完了。能否向银行贷款
被法院起诉过,还被强制执行过罚款,现在已经把钱还了,应该是能够向银行贷款的。
『陆』 被法院强制执行后还可以在银行继续办理续贷吗
如果你已经进失信名单的话那就不能续贷了,除非你有担保抵押物。
『柒』 被强制执行失信人如果协商还款可以质押贷款吗
失信人需要还清欠款之后才能从失信名单上删除记录,只是协商还款是没有用的。
直接点说就是你这一笔帐还清了,才能借下一笔。
『捌』 老公是担保人,欠款人强制执行后还款,担保人列入失信人员,还可以贷款吗
老公是担保人,欠款人强制执行后还款担保人列入失信人员还可以贷款吗?
『玖』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不先执行贷款人财产而是先执行担保人这合法合理吗是不是欺负
这是执行错误。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那就必须要先对第一责任人先执行,余下的才能由担保人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