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的法人在企业抵押贷款时银行要求法人以个人的身份担保并签定担保协议是否合理、合法
银行这么做,主要是考虑现在很多公司的财产财物包括会计管理,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严格分开,这也是现在社会上的普遍现象。为了防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侵吞或者掏空公司财产,才有这样的要求。,既然是协议,那就是基于双方认可的条款,要是你对这样的条款不同意,完全可以不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也不从这家银行贷款,另找别的银行去谈贷款就是了,其实银行这么多,如果你真的有抵押物,或者企业经营的很好,我想会有很多企业愿意贷款给你的。
Ⅱ 公司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银行批款的贷款是需要很多种方式的,有的是需要担保人的,有的是不需要担保人的,是需要担保物的,看看是你需要走银行的哪种贷款形式。
Ⅲ 公司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企业贷款不一定必须要担保人。如果说企业申请的是微业贷,那么只需要授权查询企业征信以及授权查询税务信息,企业就可以获得授信额度。但是当企业要提现贷款金额,那么就会需要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Ⅳ 企业设备抵押贷款的同时需要法人个人财物担保吗
不需要
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一些贷款机构推出了设备抵押贷款业务,但是办理此项贷款时,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2、有足够的材料证明抵押人担保意愿明确;
3、在确定抵押物权属状况的情况下承诺办理贷款;
4、有抵押人同意用设备抵押的合法承诺。
此外,还要注意两点:
1、单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同意以公司资产作为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贷款机构受理设备抵押贷款时,必须确认在贷款到期内,该设备在使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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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担保公司在做企业贷款时,为什么要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做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
因为公司是有限公司,即承担的法律责任有限,如果还不出来,在企业注册的实到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个人贷款就责任无限了,如果还不出来,个人的资产也可以充当抵押来还。
Ⅵ 公司替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法人代表签字吗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挪用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因此,还应当提供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Ⅶ 企业还不了银行贷款,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1-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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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国企贷款一般追加法人代表担保不
追加的与原来担保的义务是一样的。在担保法中只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之分。
Ⅸ 担保公司为什么在做企业贷款时,要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作为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而并不以公司名
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
1、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是企业,那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对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签担保合同。
2、如果要用款的企业存在瑕疵,银行客户经理可能用采取其他办法,比如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作为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
3、可能有其他原因。你可以咨询一下银行的客户经理,他知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