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多少以上需要查实担保人的资产
和贷款额度没有关系的。
一般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都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审核的。
调查担保人资产属于担保人担保能力的重要环节。
Ⅱ 做了担保人;自己还能买房子贷款吗
1、可以的,只要担保对象没有出现违约,按时还贷款,就不会影响你的。
2、如果担保对象有逾期,银行找你担保人了,你的征信也会黑,再买房贷款则可能会被拒绝。
Ⅲ 担保人与能贷款的多少有什么影响
你有亲戚在银行上班是没用的
银行需要经过调查
调查你偿还贷款的能力和你的个人资产
找其他高收入的人也是一样
就跟办信用卡差不了多少
其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你自己问下银行不就行了
Ⅳ 关于房子贷款担保人问题
这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其次,看你们三人的担保是分保还是联保,即三人分别承担其中部分金额的担保,还是每个人都对全部债务担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担您担保那部分金额的保证责任,如果是联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有可能先执行您哦。
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您可以看一下当初的保证合同),因此估计连带责任是跑不了的了。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你们几个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真符合这一条,您朋友的房子还不能动呢(除非是在您们担保的同时,他的房产也作了抵押,但看您讲的情形好像不是这样),如果动,银行还要给他们找个更小的临时住所,银行也会嫌麻烦而不申请执行他的房产。
Ⅳ 担保人对于贷款房享有那些权力
保证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债权人享有保证债权但不承担任何义务,保证人负担保证债务但不享有任何权利。所以,如果你问“担保人对于贷款房享有哪些权利”,我只能告诉你,担保人对于贷款房不享有任何权利,只负有保证债务,即当贷款合同的债务人(你男友)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银行)可以直接向你要求清偿。
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你跟你的男友结婚了。此时,你并不是在问你作为“担保人”对这个贷款房享有哪些权利,而是作为“妻子”你对这个贷款房是否享有权利,享有哪些权利。那么,我认为,你对这个房屋是享有所有权的。尽管该房屋的产权证上写的是你丈夫的名字,而且,也是你丈夫付的首期,但是,房贷一直就是由你们共同承担,而且还有协议注明该房屋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种种证据都能够表明,该房屋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当然对此享有所有权,这也是《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共同共有”的情形。
注意,尽管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登记、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但这是针对物权的继受取得而言:不动产的变动,依登记取得所有权。但是,在物权的原始取得的情形下,登记并不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比如某甲去世后,他的房屋为其子乙继承,但一直没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产权证上一直是甲的名字。这种情形在实践当中很常见,显然,不登记不影响乙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只是在房屋转让时比较麻烦罢了。类似的还有,比如某甲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了一幢房子,没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这在农村几乎都是清一色的不登记,显然,没有哪个人认为农民对自己的房子没能取得所有权,仅因为他没有去办理登记。你的情形也一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当然地为夫妻共有,产权证上记载的是谁的名字,并不影响另一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当然,如果你丈夫擅自转让该房屋的话,由于产权证上写的是你丈夫的名字,受让人可以基于产权证上公示的权利状态产生合理信赖,相信你丈夫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而与其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进一步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的话,受让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你不得以自己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主张合同无效。这也是我在前面所讲的,在原始取得的场合,登记是“对抗要件”,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建议你还是去房产部门办理下变更登记,将自己的名字登记在产权证上。
至于你丈夫的妹妹认为她也对该房屋享有部分产权,这是于法无据的。即使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买这幢房子的钱统统都是她出的,但是,这也只是债法上的关系;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你丈夫的名字,而没有他妹妹的名字,那他妹妹就不对这个房屋享有所有权。至于他妹妹是否出了钱,出了多少钱,这可能在你们夫妻与他妹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影响这个房屋的物权状况。
Ⅵ 名下有担保会影响购房贷款吗
名下有担保是会影响购房贷款的
买房作担保是为了保证购房者的信用问题,在购房者无法还贷的情况下,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要帮助承担还款责任,一般对于比较信任的朋友可以做担保,毕竟做买房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是有影响的,也有一定的风险。
做买房贷款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
2、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一般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3、我国《担保法》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目前的情况来说,多数银行都会要求做连带责任的担保,但对保证期限、范围倒是可以做相关的约定。为减少担保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并对保证期间和担保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把对担保人今后的房贷或方面的影响减到较低。
5、影响是相对来说的,假如你做担保,那你肯定要有一定的资产,方可做担保人。但是以你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担保是不会成立的。如果做了担保人之后他还款什么的都及时的话,那对你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他那边逾期什么的不还款什么的你是有连带责任的。
做买房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买房担保人以后买房会有影响,你再买房时的收入证明必须还包括你担保的按揭的月供朋友贷款买房要做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承担部分责任,联合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2、需要担保人的情况: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担保人相关: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3、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Ⅶ 担保人名下财产是否会被法院查封
可能,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查封。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7)房子贷款会看担保人的资产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Ⅷ 关于住房贷款担保人
1、如果只是找担保人:不应该与你是否有公积金挂钩,如果找担保人非要有公积金的,最好不同意,因为将来他不还贷款,可能用你的公积金偿还 ,这个你要想好了。
2、贷款有物保有人保,一般情况下按揭贷款有物保就行了,常用的是用所购的房子作为抵押。但有时开发商或银行为保险,除要抵押外,还可能要求买家再提供人保,即让你为他担保。
3、他说贷款10年应该在5年内还清,到5年他还不上、到10年他也还不上怎么办?他到时真的没钱还,银行会让你这个担保人还的。
4、你做担保人期间,你自己贷款买楼或用公积金应该没大影响,但公积金可能会审核降低你的贷款额度吧,审核不严也许没事。
综上:最好不给他担保,如果你给他担保,问问他有什么与贷款额度相似的财产给你做反担保吧,否则到时他还不上吃亏的就是你。
Ⅸ 房屋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房贷担保人的风险有:
1、为他人买房做担保,担保人存在一-定的风险。银行会要求担保人经济基础好,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且会要求担保人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承担还款的责任。因此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存在着帮借款人还款的风险的。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本息的话,一般没有很大的影响。
2、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可以会影响担保人信用记录。因为借款人的月供额等,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如果在担保期间,借款人逾期还款,那么会影响到担保人的信用记录。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