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为别人担保贷款,七人担保,信用社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应如何判决呢
您好!
作为担保人,首先您要明确自己所做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必须要债务人确实不能还款的情况下,由您来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您来还,7个保证人的还款份额,按照约定的份额,没有约定,则每个人都有义务还全款。
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即使债务人有能力还款,债权人也可以起诉您要求还款,份额同上。
至于如何判断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还是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视为连带保证。
当然,在您替债务人偿债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让他直接还钱给您。
㈡ 担保贷款被起诉几年可以了事
1、担保贷款案件中的担保人,在被起诉后,除非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已经全部偿还欠款,否则,永远无法了事。
2、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即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具体担保责任区分下列情况确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㈢ 担保贷款法院判决了,但是一直也没有执行三年怎么办
申请执行后,六个月未开始执行,委托律师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具体是什么原因呢?是有可执行财产拖延执行啊,还是债务人就没有可执行财产
㈣ 为别人担保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及时归还,会不会有不良记录
当然不是真的。。要真是这样就好了、关键看你是一般责任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是保证合同上没有明确写明“连带”字样,为一般责任保证,必须银行向借款人书面催收,并向当事人主张权利(如诉讼)后,无财产部分由你承担;如果写明“连带”字样,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必须银行向你本人进行书面催收,如二年内未向你催收,保证失效。(也就是说两年内都没有人问你要过钱的。。哈)
建议你让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了解一下银行的证据情况,如果证据对你不利,你可申请和解并赔款,此时诉讼费减半收取。、
㈤ 06年给别人担保贷款,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时,担保人未收到传票,也未收到判决书。
查看当年的判决书,可能是公告送达的,如果程序没有问题,执行有效
㈥ 请教法律人士:帮朋友担保贷款不能偿还,被法院判了强制执行又未执行,我还需要还款吗
既然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就证明对方当事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了,只要申请执行了,你如果不还款,那就要做好时刻被执行的准备。
《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强制执行的期限,但是并未规定过了期限就不能继续执行了,因此,信用社要求法院继续执行并不违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㈦ 帮别人担保贷款被法院起诉了怎么办
当你成为担保人的时候,就应该预料到可能有对方不还钱而导致的后果,因此,法院起诉债务人的同时,也会起诉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敦促债务人还钱,今后最好不要给别人担保。
㈧ 我担保他人银行贷款被连带起诉,法院判决先拍买他人房产偿还,不足部分由我承担。可银行不申请执行怎么办
我给他人担保银行贷款。法院判决,先买。不有我自己承担。他人房产偿还不足,部分由我承担。
㈨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被起诉了,法院也判决了,但是我现在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法院还没有查封,我可以转让吗
正常是不能过户的,
需要找关系,你房子在哪里
㈩ 为别人贷款担保,是连带责任,已被法院判决,现在,担保人可以申请贷款人的财产保全吗
法院在执行案件的时候,不管是借款人或则是担保人只要,法院已经判决了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执行谁都是一样的。具体执行的时候,法院是看谁有能力就执行谁,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有财产和金钱可以执行,法院就会停止执行。需要申请人重新向法院提供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实际上两个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都应该被清查。扣工资是其中一种方法。但是被执行人生存的基本物品是不允许执行的,比如床,祸,面粉等等是禁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