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从银行贷款,若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假设贷款人为A,担保人为B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1)你们约定为连带的是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只要借款人到期还不上贷款,银行就既可以让借款人还、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让你偿还)
(2)如果你们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承担”之类意思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你可以拒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要你还款的要求)
(3)如果你们之间关于保证方式是连带还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
2、“银行会不会转向B追钱”:银行当然会向B追钱。因为:A和银行之间的贷款纠纷已经法院判决审理、且A已无力偿还,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B都要承担保证人的责任了。
3、“B无能力还上这笔钱,也会被抓吗?会被判几年?B最少得还上多少钱才不会被判刑呢?这种情况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
(1)B即使一分钱都还不了也不会被抓、更不会被判刑的:因为B并没有触犯刑法。但是:如果银行起诉B要求偿还贷款、且法院判决由B偿还,但B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故意不偿还:严重的B会构成“找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但B要负责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偿还多少”的问题。
(3)关于时效:犯罪有追诉时效(经过一定的时效期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B在只是未还钱但没有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因没有触犯刑法,不会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时效问题了。B如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B一旦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就是说:B何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除非B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又没有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B不用还了,与你所说的“时效过了”意思相同,但绝不等于时效已过。
反正如果你替别人担保了贷款,那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你一是要联系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找不到的话.二是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你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如果不还,银行有权利起诉,你会被列为第二被告人.
㈡ 帮朋友的银行贷款做担保,朋友不还怎么办
对于您的担保问题要针对您的担保类型来看,一般来讲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要先清收贷款人无果后才可向您提出执行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银行就可根据情况选择您或贷款人来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银行可以向您提出还贷要求,但如果您能有效的提供借款人也就是贷款人的详细情况并向银行明确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银行一般都是先向借款人催收的!如确实无法催收成功,才会回头来向您提示履行担保义务的。
㈢ 我替别人担保,现在贷款人还不上钱,银行把我们三个担保人都起诉了,我的车也显示查封,现在我该怎么办
贷款人还不上
那只能你们三个担保人先替贷款人还上
向法院申请把自己财产解封。
如果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请给我一个采纳
㈣ 在信用社替别人担保,贷款人还不了,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形式,是一般保证担保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一样。当然目前所有的金融机构与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99%约定的都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毕竟银行要保证自身的权益。
一般责任保证担保
签订一般责任保证担保的,虽然也要担责,但是责任较轻,因为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仅需要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简单的来说,就是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4)超过诉讼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保证期限的有效期截止到主贷款合同到期后六个月,超过期限,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比如你担保小张的贷款到期日为2019年1月1日,如果到2019年6月30日,信用社仍然为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么你的保证责任是可以免除的。
总结
担保不是儿戏,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因此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定要事先预估下在最坏的情况下,自己能否承担得起这个责任,否则最终会害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