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规定贷款二十万需要几个担保人
需要担保人的人数取决于:
1、借款人的资信;
2、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一般二十万的贷款,一个担保能力较强的担保人即可。
⑵ 一个人可以同时成为两项贷款的担保人吗
一个人可以同时成为两项贷款的担保人,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担保资金,担保人必须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申请担保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2、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⑶ 贷款担保人需要几个
你好!
1、如果有贷款需求一定要到银行办理,具体手续和条件每个银行会有不同的规定。办理期间银行一般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涉及到抵押、担保等相关部门(如房管局、中介等)则要收取费用。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贷款人,银行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或抵押房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为他人提供担保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而以房产抵押贷款则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才可以生效。
3、贷款人去世后,可以对其抵押物进行处置或有担保人承担。如果没有担保人或抵押物,贷款人遗产要用于偿还债务。
⑷ 银行贷款需要几个保证人
担保人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如果信审及贷款行觉得需要你提供担保人的话你就要提供,原则是越多越好,但是也要跟贷款品种相结合的,在于担保人无需指定一定是自然人也可以试法人的!
⑸ 银行贷款担保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做担保人,贷款的利息是多少. 具体是怎么样贷.
一般作为担保人,最起码应该具备风险偿还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违规记录、中人行的个人征信记录无不良贷款违规记录!对于担保人的情况,主一般来说银行要求具备一定的资产,收入稳定,最好就是教师、医生等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性质,银行对这种审批比较宽松。
对于贷款本息的计算,您可登陆融道网根据您的贷款额度和年限进行计算,对于贷款利息,根据您选择的贷款方式不同,利息计算也会不同,但都是每月缴纳的,感谢关注!
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渣打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东亚银行,花旗银行等等,你都可以去了解下呢。
⑹ 同时贷款的两个人可以互相做担保人麼
可以的。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6)什么贷款要两个担保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