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担保贷款我没签名,有责任吗
这个视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盖章,合同上规定盖章合同即生效,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如果已经盖了章,但合同上规定需本人签名生效或者本人签名加盖章生效,本人不签名,那么这份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如果没盖章,也没签字,那么这份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B. 帮人担保贷款有什么责任,风险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帮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不仅要作为担保人的联系人,协助督促贷款人按期还款,就是万一贷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也可能被债权人起诉,代替贷款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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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需要知道,帮别人贷款的话,自己的信用记录中是会增加一个项目的,就是别人的贷款记录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记录。当然如果他人能够按时还款,没有任何拖欠的话,担保人的信誉是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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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我们要看担保额是不是自己能够承担,如果是三万五万的担保i,即使别人不还款,自己也能帮他还的,那么就没有问题,如果自己的还款能力在10万之内,动辄帮他人担保100万的贷款,那么风险是十分大的,容易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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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需要分析,自己与贷款人的关系,如果知根知底,十分了解他的消费习惯。例如没有信用卡,没有不良记录,花钱不十分大手大脚,属于比较靠谱的那种,而且贷款属于日常贷款,像住房贷款,不涉及投资贷款,那么是可以商量的。至于投资贷款,小编认为风险很大,可以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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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编再次提醒下,贷款有风险,担保也有风险。如果非是自己的亲戚和好朋友,建议不要担保。
C. 贷款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担保人肯定是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的,如果当贷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就承担还款义务,但可以追偿,另外,如果产生了担保的信用问题时,肯定会有影响的。
D.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担保人)有关责任。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
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F. 替别人担保贷款,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如果你朋友通过担保公司把你的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需要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你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如果A做生意赔了,银行起诉的是他,要他还钱,且可以申请你的房屋优先偿还;当然银行也可以不申请你的房屋优先偿还(不过,这样操作银行有失误的风险,银行内部有法律人士,故银行放弃的可能性较小)。再说,你朋友的房屋是分期付款(可能是按揭吧),他的房屋是否也抵押了?如果他的房屋是否也抵押了,那他房屋所抵押的银行有优先权,即使后来用你房屋抵押的这个银行要主张权利,也要先偿还前一个银行的,还清后剩余的才能还后一个银行的,后一个银行不会不考虑这个问题的。综合以上,可以看出,银行大多会申请你的房屋优先偿还(除非你和银行的上下关系都很好,而且他们愿意为你承担失职的责任)。
G.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7)担保贷款有责任吗扩展阅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H.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是什么
您好根据贷款担保第一节第六条法律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
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
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
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
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
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 当
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
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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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
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
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
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
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
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
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
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
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具体的您说的也不详细,所以无法判断,但您可以参照上述相公法律法规可大致判断您父亲的责任!同时建议您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
祝;生活愉快!
I.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是你担保的,所以如果你朋友没有钱来偿还就只能是你替他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