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被高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可以注册公司当法定代表人吗
不能。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公司信誉,失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不注销公司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很严重。
进入工商局黑名单(带你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都办理不了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才能消除不良记录。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❷ 企业贷款抵押物被执行,执行金额不足,法人个人征信正常可以买房吗
法人有可能被纳入失信人,如果纳入失信人那就影响了。
❸ 老法人在企业涉案已变更,法院对企业执行失信,而老法人被限高该怎么办
对于该情况,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解除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比如说公司的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的工商档案查询。
一般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审查是否可以解除限制,如果解除,可以针对该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针对执行异议法院一般需要书面进行回复,如果没有进行书面回复或者不予解除,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反应相关情况。
❹ 企业贷款失信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是信贷,则企业就被上黑名单,自此之后关于银行业务全都做不了;抵押贷的话,抵押物会被查封变现。
❺ 公司原法人恶意逃避债务现在法院对现法人和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查不到法人和公司财产做出终止执行
不能
原来股东转让股份,已经退出公司
而且公司债务,是公司资产承担,即使现在股东,只要完成出资,也没承担责任义务了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❻ 公司融资贷款与法人或股东的失信有关吗
当然有关!警惕诈骗!!上海交大骗子戚仁海集资诈骗四千万潜逃!!团伙骨干邵骏在湖州被逮捕!!娘西匹!天下骗子都是猪狗同婊子搞出来的杂毛!!统统该死!!
❼ 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影响
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法定代表人的: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❽ 企业的法人在企业抵押贷款时银行要求法人以个人的身份担保并签定担保协议是否合理、合法
银行这么做,主要是考虑现在很多公司的财产财物包括会计管理,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严格分开,这也是现在社会上的普遍现象。为了防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侵吞或者掏空公司财产,才有这样的要求。,既然是协议,那就是基于双方认可的条款,要是你对这样的条款不同意,完全可以不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也不从这家银行贷款,另找别的银行去谈贷款就是了,其实银行这么多,如果你真的有抵押物,或者企业经营的很好,我想会有很多企业愿意贷款给你的。
❾ 本人为一公司法人,公司作为担保进行贷款,没有如期偿还,我作为法人被列为失信名单,公司法人换了,可以
不能把你从之前的失信名单中移除。因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负责,也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风险的。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和财产都会受到一定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罚款等等。
您的情况属于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而当前却未能支付借款,所以你作为法人承担了连带责任被列入了失信名单,而被列入失信名单是由于你之前作为公司法人经营公司的行为所导致的,并不会因为法人代表的更换而免除你的连带责任。
你想要从失信名单中移除,需要积极动员借款人还款,或者是推动你之前的公司尽快承担担保责任,支付借款。
❿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法人代表有什么影响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受到的影响有: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
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10)高院关于企业抵押贷款法人失信扩展阅读: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